為什麼要有上一篇呢?因為沒有上一篇文章,我就無法體會神教導我的另一個功課! 有一回上課時,老師(Dr. Sell)問我們:「你有有自己的事工策略嗎?當你畢業時,你要去教會面試,你的怎樣告訴別人你對牧養教會的期待?」上著上著,老師陳述著自己的觀點,分析各種不同類型教會的優缺點,突然間老師說:「如果你做的只是把人吸引到教會來,只是讓人覺得到教會可以滿足他的需要,他在教會可以得到很多,那你要怎麼告訴他:『背起十字跟隊耶穌?』」頓時我的心停住了,我的心想也停了,停在十字架的焦點上,停在「他為我死、我為主活」的門徒身份上。 ##CONTINUE##瘋狂購物日的晚上,我繼續想著這件事,我看到了許多經文 「於 是 耶 穌 對 門 徒 說 : 若 有 人 要 跟 從 我 , 就 當 捨 己 , 背 起 他 的 十 字 架 來 跟 從 我 。」(太16:24) 「於 是 叫 眾 人 和 門 徒 來 , 對 他 們 說 : 若 有 人 要 跟 從 我 , 就 當 捨 己 , 背 起 他 的 十 字 架 來 跟 從 我 。」(可8:24) 「耶 穌 又 對 眾 人 說 : 若 有 人 要 跟 從 我 , 就 當 捨 己 , 天 天 背 起 他 的 十 字 架 來 跟 從 我 。」(路9:23) 「凡 不 背 著 自 己 十 字 架 跟 從 我 的 , 也 不 能 作 我 的 門 徒 。」(路14:27) 我在許多美國的朋友們身上學到了如何生活,休息與工作皆有時。但我的心裡也常常有衝突,因為生活方式差太多了,在台灣,當我想到基督徒、宣教、全職服事時,那種高道德標準、受苦、十字架等的印象是很深的,有時使我忘了我是個人,把基督徒給神化、完美化了,使得神對人的心意便成一個不能負的軛加在人的頸項上,把人從神面前嚇跑了;而這裡好像太過輕鬆以致於我忘了神對於基督徒﹣一個跟隨他的人﹣的期待與使命,便得太過平凡而不是分別為聖。 有時我太愛世界了,因為一切都是很美好的,音樂、朋友、妻子、未來、財富,這些中性的東西都值得我去愛,特別是可以準確地在這些事物與其創造者的關係中去愛愛們(亞爾勒的凱撒留),那是多麼地好。但在不知不覺中我自己便偏離了,愛這些上帝的恩賜超過愛上帝本身,到最後我便望了我自己到底愛誰?最後我最愛的竟是我自己。因為愛自己,反而失去了自己,上帝要我捨己,捨去自己後便可找回自己,因為人與神、人與人...
教會是世界的希望,而我要傳遞這個希望。 We live a different life so that people can see an alterna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