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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ing posts from November, 2018

【簡答】馬太福音 22:1-14 被召的多選上的少,為什麼有沒穿禮服的人被丢在外面呢?善惡又如何定義呢?

【問】 在娶親筵席的比喻裡,不論善惡都被召聚去吃筵席,但是只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被丟在外面黑暗裡,為什麼結論還是說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呢?如果惡人因穿上禮服(有神子民該有的中心和順服)就被選上,那起初善、惡的定義又如何? 【簡答】 首先經文脈絡上,Matt 22:1-14 取親筳席的比喻,可以跟前二組一起看,他們都是講道一個繼得利益(優勢 / 恩典)的團體,至終被另一組人(且是被前者看不起的)取代的比喻。 Matt 21:28-32 兩個兒子的比喻 Matt 21:33-45 兇惡園戶的比喻 Matt 22:1-14 取親筳席的比喻 這三個比喻都指向相同的問題:「誰才是真正上帝的百姓?」而解答都將圍繞在根本的改變。 Matt 22:14 結論是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但為什麼會有人因為沒穿禮服被丢出去呢?我們先看 Matt 22:1-10,這是完整的一段。很清楚的,所有的原先受邀者(被召的)都不肯出席,各自做各自的事,甚至更誇張地還殺了傳訊息的僕人。這不是真實的故事,只是比喻,所以用極端的方式來表達,故結果也是極端的,就是那些人的城都被滅了。最後來的是原先沒受邀,不論善惡都來了筳席。 所以細節在這,不論善惡的都來了。我們就在想,這些不論善惡的人結果都一樣嗎?更細的答案其實在 Matt 7: 15-27 兩種果樹與不是稱呼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天國裡。不過在 Matt 22:11-14 馬上就處理了善惡的問題,只是用了「婚筳禮服」來表達。即便不論善惡的都可以來到筳席,但主人是有要求的!You get the invitation, but the demand is still there from the host. 從 21 章的說法就是需要結果子(Matt 21:43)。天國向所有人張開雙手,但天國的主人對祂的百姓是有要求的。 (註:請暫時把因信稱義的神學觀放在一旁。第一這是保羅後來的在加拉太書以及羅馬書的架構,第二則是這觀念需要被雅各書來平衡。這裡必須承認在福音書裡,結果子是耶穌對祂的百姓清楚的教導與要求。) 因此,我們可以這麼說天國是不分善惡的人皆有機會且皆能走進,但是天國的主人同時也要求一個實際的、有改變的、且是結果子的生命。 故 Matt 22:14 被召的多,選上的上就可以有 2 個層次的解釋

【簡答】馬太福音 21:18-22 無花果做錯了什麼,以致被咒詛?

【問】 無花果做錯什麼,所以被咒詛? 【簡答】 我不懂農業,所以就我查到的資料回答。 經文的時間點是在逾越節前,約陽暦3-4月,此時無花果樹應有果子了,只是還不能吃,要到2-3月後,即6月才會成熟掉果。所以背景是該有果子,卻沒有果子,空有葉作裝飾。Matt 21:18-22 無花果樹的前一段經文是 Matt 21:1-11 進耶路撒冷,然後 Matt 21:12-17 潔淨聖殿。照脈絡來看,不是只是肚子餓不爽,而是用此暗指聖殿/以色列人,空有外表,卻沒有實際的內涵;有了儀式的遵行,卻沒有敬拜的內心;有了聖殿的建築,裡面卻無對神真實的認識。 關於 fig tree 的 wikipedia ( 中文 、 英文 ),以及  When Does a Fig Tree Bear Fruit?

【簡答】馬太福音 8:29-32 鬼入豬群的故事,耶穌到底打算麼處置鬼?

【問】 馬太8:29-32 中 鬼主動要求被趕入豬群,耶穌也准許這樣做。 鬼進入豬後就衝進湖裡淹死了。 問題:耶穌到底打算怎麼處置鬼? 如果豬死了,鬼不會滅。(assume耶穌沒有要鬼死)那耶穌為什麼要多此一舉讓豬死? 如果豬死了,鬼也跟著滅。(assume耶穌要鬼死)那為什麼不一開始就讓鬼死? 我不明白這章節要表明什麼?豬很可憐 【簡答】 福音書中,耶穌處置鬼的方法就是「把鬼從人身上趕出去」,聖經中鬼(撒但)最後的結局是受到神的審判,結局是晝夜受苦直到永永遠遠(啟 20:10)。 1. 這段經文只表達鬼想要附到豬身上。豬是鬼害死的。 2. 豬死,其實鬼還在。 這段經文是不是發生在猶太人的地區(因猶太人不養豬,根據摩西五經,豬不潔淨),一方面顯明鬼的兇惡、一方面顯示耶穌也有在猶太人的區域外工作、同時也看到人們懼怕的能力。

【簡答】創世記巴別塔故事,人統一了語言就可以compete with神?不然為什麼他「們」要因此攪擾人的語言?

【問】  創世紀11:6人們聯合起來了,並且說著同一個語言。日後他們就沒有做不到的事了。 問題:人統一了語言就可以compete with神?不然為什麼他「們」要因此攪擾人的語言? 【簡答】 創 11:6 我會把它放在整個創世記 1-11 的大架構下來看,它強調的是人背叛(選擇自主權而不信靠神)的後果,因此,人們並不知道自己的罪有多大的影響,以為自己可以像神,或是想要像神。 因為有罪的人若變成神,或是像神一樣有能力,其後果是可怕的。所以神選擇變亂他們的口音,降低他們一起幹壞事、幹傻事的能力。我較沒有把重點放在單單變亂口音産生很多語言這個事上。

【簡答】馬太福音 10:35 提到分裂要作門徒的不要顧惜自己所看為重要的家人是嗎?

【問】 馬太福音 10:35第十章章耶穌講了兩次祂來了是會讓人分裂,是指因信祂的名會發生這樣的事,要作門徒的不要顧惜自己所看為重要的家人是嗎? 【簡答】 太 10:35 講到的生疏、分裂、沒有太平,我想更多是提及因為信仰所造成的衝突。並不是門徒不要顧惜自己的家人(想想耶穌之後在太15:3-7對法利賽人表面孝敬父母的指責,以及提前3:8保羅強調看顧親屬的重要),而是強調信仰會是重要的因素,神會是更高或是至終的優先。 我們必須先在信仰認識神的事上堅立,才能好好地面對其他的問題。想想坐飛機遇危險,氧氣罩掉下來,大人要先自已戴好,才能幫小孩子弄,因為先救了自己,才有能力救別人。

【簡答】馬太福音跺下腳下的灰塵有什麼禮儀習俗嗎?

【問】 馬太福音 10:14為什麼耶穌說跺下腳下的灰塵?是指什麼或是當時的禮儀習俗? 【簡答】 太 10:14 若要提及禮儀習俗,比較可能是當時非常敬虔的以色列人根本不與外邦人交往,所以回到家脫鞋時甚至連外邦人領域的土也不想要有關係。這個動作可以解釋成若是他們不願意接待耶穌的門徒,即不願意聽天國近了的消息,就把他們當作外邦人看待。

【簡答】羅馬書 7 提到我裡面的罪,罪是從哪裡來的?

【問】 羅馬書7:17作惡的不是我,而是活在我裡面的罪。 問題:我知道亞當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有了罪。但罪從哪裡來?神設計的? 【簡答】 這問題是羅馬書 6-7 的討論核心。可能要需要看書,而不只能就單一段經文來看才行。 簡答就是當亞當夏娃選擇不相信且聽從神的命令(創3:1-19),罪就開始了。 所以,罪不能算是神的設計,因為善與惡(罪)是不能用二元論去推的。我的例子是你以發明「電燈」,開了就有光;但沒人發明「電暗」,一開就全黑(除非鄧不利多送給榮恩的熄燈器)。

【簡答】馬太福音 17 指施洗約翰是以利亞是什麼意思?又靈魂死後去嗎?

【問】 馬太17:11以利亞確實要先來預備一切,不過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只是沒有人認出他......這是眾門徒才明白耶穌指的是施洗者約翰。 馬太11:14他就是以利亞,眾先知預言要來的那一位。 路加1:17他將擁有以利亞的「靈」和能力。預備人們迎接主的來臨。 問題: 1.這幾節經文指施洗者約翰是以利亞再來是什麼概念? 2.基督神學裡,靈魂在死後去哪裡? 【簡答】 舊約的最後一位先知瑪拉基,在瑪拉基書的結尾 4:5-6 (Mal 4:5-6) 如此記著:「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要差遣以利亞先知到你們那裏去。 他必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免得我來詛咒這地。」,故猶太人相那個真正的彌賽亞來之前,必先有以利亞旳來到。所以耶穌指約翰就是再來的以利亞,同時也表示他就是彌賽亞。 至於「死後的靈魂」,基督教 protestant 並沒有特別的神學強調,只知經文描述死了的人是「睡了」(參考:耶穌說拉撒路的狀態 John 11:11;Matt 27:52 描述聖徒復活前的狀態也是如此;保羅書信也多次如此描述 1 Cor 15:18-20; 1 Thess 4:13-15) 只有天主教教義裡有死後的人會在煉獄 Purgatory,也能衍申出贖罪卷的觀念,馬丁路德 95 條也有對此回應。但丁《神曲》也有煉獄篇的創作。

【簡答】馬太福音 17 登山變像為什麼要搭三座棚?為什麼不能講出來?

【問】 彼得説搭三座棚,要做什麼呢?耶穌會摩西、以利亞一事,為什麼復活前不要講?跟復活有什麼關係? 【簡答】 太 17:4 搭三座棚子,可以表示彼得如同當時許多人一般,認為耶穌是可以與摩西與以利亞齊名的先知。 我其實不是那麼確定為什麼復活前不要講。可能是沒有人信、可能是連門徒自己也不理解,直到後來才明白,也可能是會惹來更多的麻煩。因為自 馬太福音第12章開始,可以清楚看見法利賽人對耶穌的敵意已經越來越提升,這在前11章是沒有被經文提及的。

【答】舊約的神像人嗎?祂的名字?

【問】 這個在舊約的神常常很像人,還可以跟人討價還價,亞當夏娃可以躲避神,創世記中的神,還自稱"我們"。以前聽過,在舊約不同書卷裡,神有幾個名字,是從幾個發展成後來只有一位耶和華。這方面我忘了詳細的解釋了,我有興趣知道更多,有人可以解釋嗎? 【答】 創 1:26 的「我們」是在架構三位一體概念的重要經文支撐 關於神的名字,不算簡答,算介紹吧 嚴格說來,神是沒有名字的(或者我也接受找不到名字)。上帝唯一介紹祂自己是在出埃及記 3:14 God said to Moses, I AM WHO I AM. (I will be what I will) 但這裡仍不算是上帝的名字,更多是上帝的屬性與狀態。 以創世記 2:4 為例,看最常用的和合本與NIV,當翻到「耶和華」時,NIV 用大寫的 LORD 來表達,當翻到「神」時,NIV 用 God 來表達。 (NIV) This is the account of the heavens and the earth when they were created, when the LORD God made the earth and the heavens. (和合本) 4 這就是天地創造的來歷。在 耶和華 神 造地和天的時候, 用 BibleGateway 的《和合本》及《NIV》並排可以看得清楚: 由此去 所以和合本讀到「神」或「上帝」時(希望大家知道和合本有神版和上帝版之分),它在 NIV 是譯作 God,原文是 elohim,表達的是神明、神祇的概念。 而和合本讀到「耶和華」時,NIV 譯作 LORD(留意印刷上一定會是全部大寫 LORD 但印得字體小一點),原文是 YHWH,就是大家常講的「雅巍」神,這是專指基督徒/舊約/猶太人的上帝。只是要明白,雖然我們讀成 Jehovah,音譯就是耶和華,但麻煩的是它不是一個完整的字,且有點不可考。這個字的二個不同作組合,子音一組,母音一組。被據後,以色列人為了表示敬虔,看到這個字讀成 adonay(我的主),把我的主這個字的母音直接加在 YHWH (這是子音)上。硬念就是 Jehovah,沒其實沒人這麼念,所以翻成「耶和華」是個美麗的錯誤。 而我們基督徒常講的耶和華以勒、耶和華

【簡答】在創世記11章神為什麼還要親自下來看所多瑪蛾摩拉的行為?

【問】 有一段怪怪的,神下去查看所多瑪、蛾摩拉所行的,是否與祂耳中聽的一樣,若是不然祂也知道。神既然是全知的,為什麼還要親自下來看?是或不是,祂在天上難道不知道嗎? 【簡答】 在神學上,我們知道神是無所不知(omniscience)、無所不在(omnipresence)、及無所不能(omnipotence)。只是這些神學架構是由聖經而出,意思是先有聖經經文,然後在從聖經經文中架構出神學。 神學(theology),我個人覺得最好的定義是「人所能想到關於神的知識最好的解釋」 在此前題下,創 18:20-21 我的理解是這是敘事體材(narrative),所以是透過故事來表達一段概念,神是不是全知不算是創18的主線,但是這2節經文,是讓我們看見神暨知道這二城的狀況,但是毀滅這事太重大了,所以神是謹慎與小心的。 至於「聲聞於我」、「達到我耳中」是否要理解成擬人法,或是天使傳達,就都有空間了。我個人傾冋擬人法。

【簡答】羅馬書 11:32 為什麼神把人都囚禁在不順服?

【問】 羅馬書11:32上帝把所有人都囚禁在不順服之中,好使他可以憐憫每一個人。 問題:為什麼? 【簡答】 我也不是很懂。 我的理解神不是主動地叫人不順服,而是人們選擇不順服(這裡所有人指以色列人及外邦人),故在神的標準裡,人人都被圈在(囚禁在 / imprisoned)這個不順服的狀態下,而祂的憐憫要使這群人都得救。

【答非所問】從羅馬書 9:15 神全權決定憐憫來問禱告可以改變什麼?

【問】 羅馬書9:15上帝決定要向誰施憐憫。我們無法選擇,也無法努力爭取。詩篇139:16一天還未過去,每一刻都已經安排好了。 問題:如果神一切已經有祂的計畫,已經預定,那禱告可以改變什麼?神會因為我們的禱告而改變計畫? 【答非所問】 這個問題我回答不出來,因為禱告是我個人最弱的屬靈紀律,而我自已也找不到什麼科學化、邏輯化、甚至系統化的方式來解釋禱告到底改變什麼? 我只能簡答說,禱告是專注在我跟上帝之間的溝通與關係,而長時間為一件事的禱告,最後結果常常是(以下次序是我個人的經驗排序): 1. 上帝改變了原本我所想要求的內容 2. 沒有答案 3. 事情成就了 4. 我很清楚要繼續等

【簡答】馬太福音 5:31-32 的休妻與現代的離婚問題

【問】 馬太5:32 只 是 我 告 訴 你 們 , 凡 休 妻 的 , 若 不 是 為 淫 亂 的 緣 故 , 就 是 叫 他 作 淫 婦 了 ; 人 若 娶 這 被 休 的 婦 人 , 也 是 犯 姦 淫 了 。 Q1:被休的太太好像受到3次受傷:(1)自己沒有犯姦淫,卻被丈夫休了(煮飯難吃?!當時的猶太社會,好像什麼原因都可以休妻)。(2)太太沒犯姦淫,被休後竟然等成「淫婦」!(3)若有機會再婚,又會連累新任丈夫,叫他成為犯姦淫的人。Q2: 按當時的時代背景,是這樣解釋32節嗎?Q3: 32節如何應用在我們今天對離婚的看法呢? 【簡答】 Ans 1: 我無法判斷這女子是否受傷 3 次。但是人可以休妻,決定權在男性不女性,並不是摩西五經寫下來或規定的,而是當時原本的文化情境。 Ans 2: 耶穌反倒是提高休妻的難度,強週必須是犯姦淫才能休妻,這是一種重申婚姻價值的實踐。而 5:32 是寫給男人的,是男人使被休的女子犯姦淫,注意那個「叫」,強調女人是被迫的,主要用意不是定女人的罪。 Ans 3: 這個問題相當複雜。神學生們報告可能會寫,但我沒有看過哪個傳道人把它寫下。我個人是站在基督徒因姦淫或另一伴遺棄是可以請求離婚的立場。但我想強調一點,另一伴出軌,受傷害的另一伴是有權選擇離婚的。基督徒過度強調要饒恕或等候另一伴回頭,沒有比較符合聖經。若受傷害的人決定原諒或等候回頭,他/她必須出於自由意志的決定,那是個權利,旁人不該也無權用較屬靈、要愛主、要對神有信心等概念或扣帽子定罪的方式來要求。

【簡答】求還是不求?馬太福音 6:8 跟雅各書 4:3 的張力

【問】 Matt 6:8 你們沒有祈求以先....已知道了 但為什麼又有別處說:你們得不到是因為不求,求了也得不到是因為妄求⋯⋯這整個從很久以前就讓我ㄧ直轉不過來 【簡答】 我自己是這樣區分的。 Matt 6:8 是針對那些彷彿以為一直嘮叨神就會回應的人,強調神知道。 James 4:3 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面向是針對那些因著自己私慾而非求神的國度的人。 老實說,禱告這檔事,是我自己最弱的屬靈操練,而且,用邏輯去劃分我也常當機。現在的我就是相信神知道我的狀況(這是神的事),同時我也學習花時間把自己的需要跟神說,透過禱告跟神互動。我的禱告比較是需要的陳明,一年中沒幾次是特別迫切的跟神說我一定要得著,或者什麼事一定要發生,可能跟我的個性有關吧。 我比較視禱告為與神的互動,而非得著回應的手段(或公式)。 【整理 Yu Chun Chen 的回應】 從經上與許多其他見證可以看到,神喜歡藉著禱告、特別是代禱行事,但有些見證中甚至是神催逼代禱者起來代禱<- br="">那麼神為什麼喜歡藉著人的禱告成事呢?我想是他喜悅和人建立關係 ~ 若只是片面的施恩,如日光普照、甘霖落下,人往往對那是神的恩典無感,但當藉由禱告成事,人才真實的有這是出於神的感受(若是代禱,更能藉此成就人和人之間的關係) 總之,神樂意藉著人的禱告來成就他所喜悅的事情,因為他是樂意與人產生連結與互動的神。但禱告並不是操控神的咒語或法門,我們還是要小心貪心的陷阱。這在我自己有孩子後,感覺更深刻。 很多時候我知道他很可能有甚麼需要,但不會希望他自己沒察覺到、發出請求,就直接替他作好,而是會在他主動說了才去幫他(某些程度上也是希望他別覺得爸媽幫他是理所當然的)。 但我也會提醒他,雖然他的需要好好講出來,爸媽會在意也願意幫忙,但也不會他想要甚麼都給他。 神不用我們說也了解 /但神也希望我們主動說出.這兩個都是真的喔 當然我是在帶孩子後更有感覺,但就算是對朋友,你看到了他有某些方面有需要也願意幫忙,但你也希望他是主動對你說他想你幫忙,這兩個並不衝突吧。

聖經速讀與靈修

速讀聖經是我推動讀經的一個方法,速讀聖經的好處是能夠持續對聖經熟悉,有概念。 只是速讀能增加概念與知識,但不太能改變生命。較能改變我自己的,我仍堅信是靈修。透過一小段甚至是一小節經文,研讀、思想、被聖靈光照、認罪悔改、進而逐漸在思想行為上改變,這是靈修的力量。 速讀時可以作這種摘要,但這不是靈修 其實我是沒有辦法每天都為了靈修而靈修的,經實驗我個人也無法逐章逐節靈修,研究聖經可以,但是靈修就是有困難。所以我結合了聖經速讀,透過一定規律的讀經,不一定是每天,可能三天,可能五天,有時讀半天什麼都沒有。只要持續讀經,那吸引我的經文遲早會跳出來,或者是一小句話、或者是一個對神的認識、或者是後續的研經(如串珠或是相同字詞),聖靈常常使用這種方式光照我。其結果有時是流淚悔改、有時是認識神的偉大、有時是事工上的新想法、有時是一個神學或是基要真理的重新認識、更有時是生活中的即時雨 - 安慰、鼓勵、釋放、信心、突破……。 靈修是很個人的,它不一定是神學的正確、不一定通得過真理的驗証、不一定可分享、甚至只是當下的提醒。 麻煩的是,老基督徒都說靈修很重要,但對大部份人而言,「靈修」是一個術語,是個非常空洞的概念。因為~重來就沒人陪你靈修過。要我靈修可以啊!誰怕誰?只是靈修到底是什麼? 所以在【 每日讀經-就像作重訓-老梗但重要 】FB 社團,我每週會發 2 次靈修心得(不一定要我自己,那些一在版上潛水的傳道人也歡迎貢獻),其目的是鼓勵大家,也讓大家看到不同的靈修形式,以及不同的感動。 若是速讀時突然有感動,停下來思想,最好把它寫上來,它往往就是神那天對你說得話,那就是靈修。

【簡答】馬太福音第 5 章中律法的標準有移動嗎?

【問】 馬太5:17-19論律法的重要不會消逝,不能忽略。馬太5:38論報復,5:43恨敵人。又對律法有新的註解。到底要律法是不是絕對的?還是是可以依時代的情勢改變? 我的困擾是最近也在讀利未、民數和申命記。覺得舊約和新約的神好像是兩種不同的ecosystems  【超簡答】 律法不是單就字面上絶對不變的。 律法的原則與標準不會因著時代的情勢而改變。但因著時代的不同,在判斷與實踐上需要留意。 馬太 5:38 & 5:43 在論報復與恨敵人的事上,強調的不是外在罪的行為,而是人內在本質上的問題(NIV 釋作 sinful nature)。並不是要改變律法是是否違法或是認定犯罪行為的標準。 【簡答】 耶穌在提及律法時,它的概念是指摩西五經(即創出利民申),雖然猶太人後還有很多口述傳統規範,這我們就不討論了。基督徒往往會認為只要讀新約就好,而且覺得新約和舊約的神不是同一位神。先強調一個對聖經的概念: 聖經是在陳述一個神的救贖,而這個救贖歴史對於神的啟示是漸近的,對神的認識也是漸近。 然後來看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當中對律法的記載。可以用簡單的拆解,把律法拆解成三類:敬拜儀式類(ceremonial law)、道德層次類(moral law)、及審判民事刑事類(judicial law)。這種分法有助於我們思想這些律法如何套用到現代情境。學者們對於舊約律法要否要遵行及是否維持標準有不同意見,特別是倫理學在應用上最麻煩。 我個人的立場,總原則是相信律法的標準與原則仍在,且我個人會努力尊守,但很需要情境化,且不輕易地就只看字面的意思。 也就是說,因為耶穌說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Matt 5:18),且祂來是要成全律法(Matt 5:17),所以我個人會持守律法不變的這個原則。一般而言,實際應用比較像是這個樣子: 認識一個律法(或是條文)。 分辨它是命令(command 就是一定要做)、禁令(prohibition 就是不可做)、還是描述情境(description)。 區分是描述罪,還是描述潔淨(不潔淨不代表有罪)。 有沒有跟其他的律法抵觸或衝突,一定要找出來。 有沒有較新的(例利未記跟創世記比,新約跟舊約比),特別是新約有沒有再增加什麼描述。 研讀情境。詮釋它是原則、例外、或是某些附加狀況。 憑

《尼希米記》簡介

以斯拉這位文士,帶領著第三批人回到耶路撒冷,而尼希米接著,帶領著第四批文回到耶路撒冷。《以斯拉記》的重點放在重建聖殿,《尼希米記》可以清楚地讀出重建耶路撒冷城成為點點。一樣無法辨視出特定的作者,故成書日期也不敢任意斷言,最早的成書日可能落在在 400 BC 左右。 此書一開始就帶著我們認識尼希米是怎麼回到耶路撒冷的,一位在王面前的酒侍(2:1),在亞達薛西一世(Artaxerxes I, 465-425 BC)第廿年(444 BC)單以一個信仰上是普通信徒的身份,回到耶路撒冷。看著一切荒涼,聚集並鼓勵群眾,隨後馬上開始建城牆的計劃(2:11-19),當然阻礙者也有(2:19-20)。關於城牆的記戴非常詳盡(3:1-32),對歸回者名單的記錄也完整(7:5-73)。因著參巴拉等人的等對(4:1-3; 6:1-2)、甚至是計謀破壞,回歸的群眾更加團結,當然也更辛苦,必須一半作工,一半拿兵器(4:16-17),過程辛苦,生活也不簡單,一般平(貧)民百姓連生苦都有困難,尼布米強力地主導讓官長、貴冑們與民同心(5:10-13)。從第八章起,是一個從以斯拉記一直到現成美好的成果,在以斯拉宣讀律法書之下( 8:2),百姓們歡喜守了住棚節(8:18),接著更是因認識律法書,以認罪、敬拜耶和華作為回應(9:1-3),祭司、利未人、百姓甚至還簽名立約(9:38),且記下完整的立約者名單(10:1-36),本書以尼希米在與外族通婚、利未人無人供給以至無法供職、不守安息日等事件的改革中結束。 本書不只是記錄,若以神學的角度,幾點或許可以參考: 1. 我們可以看到在歸回時期領袖團體的轉變,不只是有領導,更看見群眾的積極投入。我們可以思想一個國破家亡的民族,為什麼重新建殿對他們如此重要?在經歴七十年的被據,他們對神的態度與認識有什麼轉變? 2. 聖潔、敬拜不再只是有聖殿,有城牆就好。更需要許多細節的維持與投入,特別在 13 章看得很明顯。 3. 外族王的支持與資源投入,對於上帝的計劃成就,佔了什麼角色? 4. 相較以斯拉建了一個神的律法牆 - 強調屬上的忠心;尼希米的牆似乎更強調分別,把百姓與敵人分開,分外邦人與本族人分開,實體的牆也因著尼希米而建立。 現代的基督徒,特別在台灣與西方的思潮,皆是強調人權、尊重愛、看重個人選擇……等大文化環境,讀起尼希米記會自然地反感,看見強

「八福不是我的福!」馬太福音 5:3-10 靈修心得

馬太福音的八福很有名,甚至 Jesus Fashion 還弄個帶動唱 3心靈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4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5 謙和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土地。 6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7 憐憫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憫。 8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 神。 9 締造和平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 神的兒子。 10 為義受迫害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Matt 5:3-10) 我們稱為八福,但英文聖經標題並非 8 blessings,而是用 Beautitudes,顯明是極大的喜樂與福氣。語法上「有福了!.... 的人」更有強調感,只可惜這並非中文的語法。 我們唱著八福的歌,告訴別人神的應許是多麼地美好, 但,心裡真得想要這種福嗎?而這八種人,只會說他們值得你尊敬,心裡可能不想變成這樣。因為別人美好的見證叫故事,但發生在我身上就叫事故。 虛心、哀慟、溫柔、飢渴慕義、憐恤、清心、使人和睦、為義受逼迫的人們,這些可都是我們代禱事項會提到的人,同時是在潛意識裡覺得可憐的人,因為我們眼睛看到的結果就是這麼現實。不僅在耶穌的世代,說這些人是有福的會令人震驚;在現代,同樣令叫吃驚!這八種品格或生命是令人讚美的,但卻不是被高舉和追求的。當傳道人在講台上在特會中高舉成功、為主爭戰、不斷得勝、疾病走開、困難突破、敏銳聖靈避開一切災難的講題同時,無形中硬生生打臉八福的人。我們聽著商業味、成功味、能力味、廣告味、魅力味濃厚的傳道人的演講,反應出其實我們是聴著心中隱藏地偶像所傳遞的講道,我們聆聽的是「我想要」的聲音,而不是「福音」的聲音。 除非,天國是他們的、得安慰、承受地土、得飽足、蒙憐恤、得見神、被稱為神的兒子、擁有天國是我們真正嚮往的,我們心中才會認定八福是祝福。那些人,是真的有福了。 沒有一個基督徒會說他不信福音,只是,當耶穌基督的福音並不是人生頭獎,而只能當安慰獎,就不能算福音了。100% 中獎率的 500 元刮刮樂,頭獎 2000 萬,安慰獎 50,你心中認定的福音是哪個獎?哪個才是你真正的福音? 我知道我的心常常背離神,需要聖靈透過神的話光照我。

【衍生】從創世記第 1 章的人與第 2 章的亞當,所面臨經文與科學衝突。

【問】 創世紀第一章26節神已經創造了人,然後在第二章伊甸園才又提到創造了亞當,這個部分有疑問🤔️,所以在亞當已先已經有人在這地上生活? 創1:27神照著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這是第六天。創2:21在伊甸園裡,神將亞當的肋骨取出才造了夏娃。所以第六天造的男人女人就是伊甸園外的人? 【經文】 若是以創1-2的文字來看。其實包含了二個創造的故事。留心創1:1及創2:4,它是分開的段落。所以我們可以有很多猜測,因為這不是以科學的架構在論述。 【個人信念】 所有讀生物學,甚至是科學的人在創世記第 1-11 章都會有許多問題。若是仔細去以科學角度作調合,會很辛苦。我必須承認我自己若只用科學角度去看創世記,會是條死路。 單只針對「人」的問題,我的立場簡單如下,這是我自己多年來慢慢理解與思想形成的: 創世記第 1-11 章架構了一個信有神,且從神角度來的世界觀。 創 1:2 - 2:3 與 創 2:4-25 是二個獨立的創造故事 narrative。 創 1:2 - 2:3 聚焦在一切之始,創造了萬物。 創 2:4-25 聚焦在人的被造,我們是有靈的活人。 我相信先祖亞當是第一個人,是歴史上真有的人物。 創 2:4-25 還架構了神賜給我對於兩性角色與婚姻的世界觀。 創 3 是真有其事,且表達了人的墮落與罪的影響。故亞當是罪從一人入了世界,而基督成了末後的亞當(林前15:45-50; 羅 5:12-21; 8:5-11, 20-22),我因信基督而成了新造的人(羅 8:29; 林前 15:49; 林後 5:17)。 我無法確定是否亞當和夏娃是不是生了全世界的人類(即我無法知道創1:26-27、創2:7的真正時間序) 照聖經所寫,確實該隱的妻子似乎不是亞當和夏娃生的。 我個人無法決定創 6:1-4 的那些"人"要相信那一方的說法,我定調我無法理解與說明。 11. 我無法否認神的存在,這是我的人生親自經歴,我太太與我全家每天也持續在見證與經歴的。 我無法說科學跟聖經衝突時,我一定單方面地支持聖經的字面解釋。 我不是字面解經類純創造論的支持者,我也不是一切都靠演化論的相信者,我還在認識地殼變動、盤古大陸、宇宙起源的知識、恐龍滅絶……等,許多都還要繼續學習。

【簡答】馬太福音 1:17 為什麼要特別提 14 代 3 次?

【問】 I’d like to know what the purpose to mention 14th generations 3 times in verse 17. 【簡答】 這個三次14代的問題,我覺得作者是使用數字概念,表達完整性。 這是馬太個人的風格之一。這三代的的轉換含開頭,各有4人:亞伯拉罕、大衛、巴比倫被擄、耶穌。引含著不代時代的轉換。但其實必須把大衛算2次,及耶穌放進來才會有 3 個 14 代。 而有人鑽研到 Hebrew Gematria (希伯來字母與數字互換),希伯來文中的 David,去掉母音(因為書寫上母音是省略的,很機車)後是 D, V, D,用 gematria 轉換後剛好就是 4+6+4=14。 許多人認為希伯來文化中,七代表屬靈的完全(spiritual perfection),因此 14 這個數字 7 x 2 也可能有某種意涵。馬太福音主主禱文有 7 個請求,耶穌後來還講了 7 禍。甚至還讀到 8 福,馬太福音共有 5 篇講論discourses…… 雖然我是理科男,但我對聖經這種數字概念,特別是 gematria 不感興趣,所以個人立場是知道,但沒有想去深究。除非作者寫進來(如 14 代),我才會想了解。我連 word play or name play 有時也覺得別過度穿鑿附會。

【簡答】從羅馬書 3:23-28,舊約的人沒有耶穌,靠什麼得救?那亞伯拉罕呢?

【問】 羅馬書3:23-28我們藉由相信耶穌的祭,而與神恢復正確的關係。而不是靠律法。那舊約時代的人沒有耶穌,只有律法,靠什麼得救?又羅馬書4:1-3亞伯拉罕因信稱義。是不是不用靠耶穌的血和十字架。靠「相信上帝」也可以稱義? 【超簡答】 超簡答:1. 舊約時代靠信心行律。2. 亞伯拉罕的確是因信稱義。 【稍長回答】 這個問題難度很高,單就羅馬書 3-4 章的經文來看。 羅2:羅保先陳述神必公平公正地審判人(2:6-8, 11),然後提及在律法之外和律法之下的人,神審判他們的方式(2:12-16),(我個人是持較開放的態度,認為保羅只有講聽聞福音且憑信心相信的人必然得救,但留了空間給從未聽聞福音的人)。接著馬上討論猶太人有律法的問題,提醒他們真割禮是在內心出於聖靈(2:29)。 羅3:稍微提到猶太人提早擁有律法的好處(之後會再論述),但~其實若真得討論義,沒有一個義人,無人能藉律法真正的稱義,律法主要是叫人知罪(3:20),接下來如妳的結論,舊約的人透過獻祭贖罪,而現在因神設立耶穌的贖罪祭(挽回祭)(3:25),因相信耶穌所做的無償地稱義。且同時信心反倒鞏固了律法。 羅4:因為猶太人非常相信他們是亞伯位罕、以散、雅各的子孫(割禮在律法之前),直到摩西時代律法才完全,所以保羅這時從律法跳到摩西律法頒布前的亞伯拉罕,陳述在創世記時神就算他為義(3:9),陳述真的後嗣是靠信心傳承(以前是憑信心行律法),而不是只有外表行律法。律法所帶給我們的應許因著信心(效法亞伯拉罕之信)而完全(4:14, 25)。

《以斯拉記》簡介

舊約聖經的雅崴神對亞伯拉罕及其後裔的應許,原以會在大衛王朝時達到巔峰,但卻在北國以色列國 722 BC 撒瑪利亞被亞述攻陷, 南國猶大國 587 BC 巴比倫攻陷耶路撒冷後,宣告亡國,劃上句點。只是那只能算是短暫的句點,因為《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讓我們看見,即使亡國,神的手仍在。 若是沒有西洋歴史及地理的背景,讀起舊約,特別是以色列國建立後,會格外地辛苦。因為許多的人名與地名大量地出現,很容易搞混,一不小心變成時代錯置(anachronism),腦海中張飛打岳飛。《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需要一起看,它們原本是合在一起的一卷書。直至 1448 AD 希伯來文舊約 Hebrew Bible 才根據《武加大譯本 Vulgate》的做法,將二卷分開。很難判定到底誰是此書的作者,連成書日期也差距很大。但此書的寫作時間背景應是二約之間的沉默時代,即舊約《瑪拉基書》到新約《馬太福音》的 400 多年,政治與歴史豐富,但神的默示與啟示卻是一遍沉寂,故叫沉默時代。而透過以斯拉記的建殿過程,似乎是對於上帝的啟示,神對祂選民的照顧,帶來一絲曙光。 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其實是我個人舊約讀起來最痛苦的二卷書,因為它們不是照時間軸書寫,而是按事件軸來書寫,這是非常困擾一般讀者的。下方的時間對照圖可以作為參考。 雖叫《以斯拉記》,其實以斯拉這個人一直到第 7 章才會出現。前 6 章的焦點在重建聖殿及所遭遇的擱阻,當然畫面高潮是分不出歡呼聲與哭聲(3:13)及守逾越節(6:19-22)。建殿的主要角色是所羅巴伯及耶書亞,當然你也會看到舊約先知書的先知哈該及撒迦利亞在這裡被提及。值得留意的是 4:6 - 7:21 的時間序,中間又有好幾個波斯王的名字被提及,所以若對歴史很在意的讀者,需要小心。5:13 的巴比倫王塞魯士就是波斯王塞魯士,因他打敗了巴比倫;而 6:22 亞述王的心指得是波斯王大利烏,因為波斯帝國勝過亞述帝國,所以才被叫亞述王。以斯拉在 7-10 章才是主角,繼續建建與維護聖殿,讀者將會看到以斯拉來耶路撒冷的過程、王的供應、以及用現代基督徒的角度覺得不可思議地處理與異族通婚的問題。 註:以斯拉與尼希米不只是在歴史時間點兩人有重疊,且在尼希米記第 8-9 章,以斯拉有出現並成為主要的帶領者。 -- 此文的主要目的是幫助【每日讀經】群組對聖經每卷書有個快速簡單

「本以為羞恥 - 信靠神必經的掙扎與決擇」以斯拉記 8:21-23 靈修心得

以斯拉記 8:21-23 和合本修訂版的經文寫著: 21 那時,我在亞哈瓦河邊宣告禁食,為要在我們 神面前刻苦己心,求他使我們和我們的孩子,以及一切所有的,都得平坦的道路。 22 我以求王撥步兵騎兵幫助我們抵擋路上的仇敵為羞愧 (和合本為譯為羞恥) ,因我們曾對王說:「我們 神施恩的手必幫助凡尋求他的,但他的能力和憤怒必攻擊凡離棄他的。」 23 我們為此禁食祈求我們的 神,他就應允我們。(Ezra 8:21-23) 第 22 節「為羞愧」在 NLT, ESV, NKJV 都譯作 I was ashamed to ……,很難想到以斯拉寫下這個感受,我們好像第一次看到看到這節經文。 一個通達神誡命和律例的文(7:11a),得到王的支持及財務保障(7:11b-7:26),看起來有信心、萬事俱備、也有群眾回應的領袖,在面對回程的路上,竟也如此猶豫。他不是一個人,他要向一大群人負責。他跟亞達薛西王說出「神施恩的手必幫助」,但最後他仍向王要了軍隊。 這很真實,也讓我再思「什麼叫信靠神?」 信靠神對我而言,潛意識中沒有說出來的定義是「在密室的禱告中單單仰望、沒有人的介入、更不可以自己去要」。當你知道 禱告的海德 (John Hyde)是如何地依靠上帝,讀到 喬治慕勒 (George Müller)是如何大有信心地禱告、攞好餐具、然後食物就這樣被人送來餵飽孤兒院的孩子,看著 GoodTV 真情部落格 中現代版神蹟奇事,聽著講台上大牧師們傳遞著神奇且偉大的異象,你會以為這才叫有信心,這才叫信靠神。更慘地週遭居然有很多自己不見得有信心,但喜歡告訴別人什麼不叫有信心的基督徒們,八卦又八股地傳遞著「你要好好禱告」、「千萬別告訴別人,好好信靠神」、「要等候」、「或許是神沒有開路」等洗腦名言。屋漏偏逢連夜雨,你會覺得,自己是不是世界上最沒有信心、最無法信靠、最沒有耐心、且神又一直不理你的那一位。 是的!教條式律法主義的想法,把我怎麼做才是信靠神,跟做什麼就不是信靠神緊緊地綁在一起。 我想到幾個親身的經歴。第一件事發生讀神學院時,一門財務課程要求我們要一對一見財務顧問。當她知道我沒有工作時,她說這是一種懶惰,需要去找份工作。我很生氣,因為她完全不明白華人教會文化中對傳道人的潛規則:財務上要吃苦要信靠神。若是你們教會的神學生每天上午在三明治店打工,晚上上夜班在小7或麥當勞打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