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具體而言,褻瀆聖靈指的是什麼? [極簡答] 褻瀆聖靈指的不是做了什麼事,而是指拒絕承認神明顯的工作。 【簡答】 路加福音這段話,在馬太福音 Matt 12:31-32 及馬可福音 3:28-29 也有類似的記載。 8 「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 9 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 10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但是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 11 有人帶你們到會堂、官長和掌權的人面前,不要擔心怎麼答辯,說甚麼話; 12 因為就在那時候,聖靈要指教你們該說的話。」(和合本修訂版經文,路加福音 Luke 12:8-12) 31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但是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 32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但是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和合本修訂版經文,馬太福音 Matt 12:31-32) 28 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以得到赦免; 29 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而要擔當永遠的罪。」 30 因為他們說:「他是被污靈附身的。」(和合本修訂版經文,馬可福音 Mark 3:28-30) 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的經文背景都是耶穌被指控是靠鬼王趕鬼,路加福音並沒有特別講,把經文放在認不認耶穌的經文脈絡。 在經文中,耶穌似乎表達犯冒他是可以的,因為人們還不夠認識他。但是若是聖靈透過他所彰神的工作,人明明看見,卻硬要說成是出於魔鬼,明顯是將神的工作歸榮於鬼,甚至是等同於拒絕父,這是不得赦免的。所以經文似乎指得不是做了什麼算是褻瀆聖靈,而是更加強調某種狀態是不得赦免的: 明顯看到神的工作(經文背景是鬼被趕走) 不是不承認,而是把結果歸給鬼 褻瀆聖靈同時是指否認那背後真正動工的父神。 There has been a great deal of discussion regarding the nature of the unforgivable sin. For Jesus the ambiguous statement, as reconstructed above, would have meant that an attack on him was pardonable, ...
教會是世界的希望,而我要傳遞這個希望。 We live differently as Christ-followers to show an alternative way of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