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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答】饒恕一定是要和好恢復關係嗎?(馬可福音 11:26 節的問題)

【問】

二十六節的饒恕,饒恕一定是要和好恢復關係嗎?

【極簡答】

在聖經中,罪是造成關係破裂的主因(不論是對神或對人),饒恕會是和和好恢復關係的前題,但因為關係是雙向的,所以饒惒和關係必須看成兩件事。

【長答】

確實「饒恕」和「關係」必須分開,但兩者密不可分。以下就此機會認識饒恕與關係修復的聖經概念。基本上的層次有三:

  • 神對人的赦免
  • 神對人的赦免,因罪的除去,以致帶來關係的修復。
  • 人與人之間的饒恕
  • 我個人的接地氣衍申反省:從恨、到饒恕、邁向愛


基督徒的饒恕不僅是個心理作用與理智的抉擇。我個人察覺得,現今無論在教會內或教會外提到饒恕,主要都是心理學,其目的是讓我們自己感覺良好,只是我並不覺得這是聖經的在此主題上的焦點。Dictionary of Biblical Imagery 如此說:
The key to understanding the imagery of forgiveness is that it views sin as something that needs to be eradicated or removed. Complementing this motif is one that focuses on disrupted relationships between people that need to be restored. In both cases the imagery of forgiveness revolves around solving a problem through either the removal of something or reconciliation with someone.
中文的簡譯是:
理解饒恕的概念在於它將罪視為需要根除或消除的東西。 與此相輔的主題是關注需要恢復的人之間的關係破壞。 在這兩種情況下,饒恕的概念都圍繞著通過移除某物(某件事)或與某人和解來解決問題。
我們必須觀察到,聖經中提到的 forgiveness(饒恕、赦免)主要的焦點都在神如何赦免(寬恕、饒恕)人。當然我們幾處清楚的經文段落看見人與人之間的饒恕(也包含了人與人之間關係的修復):

  • 創世記 Gen 33:1-16:以掃與雅各,經文沒有寫明原諒或饒恕,但可以看見以掃與雅各親嘴,兩人痛苦,盡釋前嫌。
  • 創世記 GEn 50:15-21:約瑟清楚原諒他的哥哥們。
  • 馬太福音 Matt 18:22 及路加福音 Luke 17:4:耶穌教導中帶著命令要饒恕 70 個 7 次(或譯 77 次)。
  • 馬太福音 Matt 18:23-35:欠債的比喻(用來教導天父的饒恕,以致我們也要饒恕別人)。
  • 馬可福音 Mark 6:9-13 及路加福音 11:2-4:主禱文有強調神免了我們的債,我們也要免了別人的債。
  • 路加福音 15:11-32:著名的浪子的故事比喻。
首先:如果真得強調以福音為人心,而不是單純的視饒恕為一種放心的自我心靈提升,我們就必須認識神對每個基督徒的赦免(The forgiveness of sin)。

接著,才是神與人關係的恢復。最清楚的記載是在羅馬書 Rom 5:8-11:
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上帝的忿怒。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11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和好,也就藉著他以上帝為樂。
保羅強調基督的赦罪帶來與神的和好,即神與人中間關係的修復。為什麼要強調神呢?因為神沒得罪你,你當然沒事。但你得罪神,被得罪的一方(神)有主動權,祂選擇饒恕我們。

這裡我們可以看見,饒恕(forgiveness)所帶來的是狀況的改變。關係的恢復始於一個狀態。但是關係的親密(intimacy in a relationship)則需要雙方共同經營,我們因著相信耶穌基督的福音,神和人恢復關係,但我們不是就此和祂很親。 

最後才是人與人之間的饒恕。請先留意,最起碼 NLT 和新漢語譯本已經把馬可福音 11:26 拿掉了(和合本的小字:有古卷無此節)。我自己的學習,是福音讓我們看見神的赦免,而在如此的經歴中,我們體會到被赦免後的喜樂,同時因著聖靈的內住,賜下能力使我們可以去饒恕別人。我用的字是賜下能力,因為我比較多讀到聖經對我們去饒恕別人這件事,不是個建議(suggestion),是個命令(command)。
你們站著禱告的時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們,就當饒恕他,好叫你們在天上的父也饒恕你們的過犯。(馬可福音 Mark 11:25)
請勿太緊張,也不要以為強調命令就是律法主義。我重申我的立場,基督徒必需清楚明白神的命令,但不以命令去定罪別人,反倒是要求自己,並在操練中謙卑地承認自己做不到,尋求神的饒恕,以健康且平衡地心在聖靈的保守、引導、與幫助中持續向神的旨意邁進。

補充:我非常個人的聖經觀察,聖經似乎直接挑戰我們去愛仇敵(愛與喜歡又是另一個需要區分的主題了)。即使心理學已經普遍地應用在我們的週遭,我也非常同意且認識到「感受」的重要,我也承認每個人皆不同,只是我無法讓感受主導一切,我相信有些層面需要克服,我需要在感受與聖經真理中平衡。

在我生命中,扣掉那些我還恨的人,有些人我承認我只能做到「不恨」、少部份人我可以去「饒恕」、極少的仇敵我夠開始去「愛」。在面對那些傷害我的人(仇敵),我非常需要看見神比這一切都大,除非我能看見神對我生命的主權、影響、及帶領可以超過我的仇敵,並且心裡有我的平安會且已經在神裡的確信,我的仇敵會不斷地綁架我的人生。我看見對仇敵的處理方法,不是 inner healing,不是要饒恕的命令,也不是基督徒該饒恕的道德規範,而不是我人生會更好的成功神學,是耶穌基督的福音在我裡面的工作,讓仇敵在我生命的影響,越來越少。這是福音的力量。




聖經經文對人要去饒恕的命令

  • 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路加福音 Luke 6:37)
  • 38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39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41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42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43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44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45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46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47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馬太福音 Matt 5:38-48)
  • 12 所以,你們既是上帝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13 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14 在這一切之外,要存著愛心,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歌羅西書 Col 3:12-24)
  • 5 若有叫人憂愁的,他不但叫我憂愁,也是叫你們眾人有幾分憂愁。我說幾分,恐怕說得太重。6 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夠了,7 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8 所以我勸你們,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9 為此我先前也寫信給你們,要試驗你們,看你們凡事順從不順從。10 你們赦免誰,我也赦免誰。我若有所赦免的,是在基督面前為你們赦免的,11 免得撒但趁著機會勝過我們,因我們並非不曉得他的詭計。(哥林多後書 1 Cor 2:5-11)
  •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上帝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以弗所書 Ephe 4:32)
  • 8 總而言之,你們都要同心,彼此體恤,相愛如弟兄,存慈憐謙卑的心。9 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彼得前書 1Pt 3:8-9)
  • 20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馬書 1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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