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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答】為何主人會讚賞僕人不義的行為? (路加福音16:1-13)

 【問】為何主人會讚賞僕人不義的行為? (路加福音16:1-13) 【經文】 1 耶穌又對門徒說:「有一個財主的管家,別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費主人的財物。 2 主人叫他來,對他說:『我聽見你這事怎麼樣呢?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因你不能再做我的管家。』 3 那管家心裡說:『主人辭我,不用我再做管家,我將來做什麼?鋤地呢,無力;討飯呢,怕羞。 4 我知道怎麼行,好叫人在我不做管家之後,接我到他們家裡去。』 5 於是,把欠他主人債的一個一個地叫了來,問頭一個說:『你欠我主人多少?』 6 他說:『一百簍[a]油。』管家說:『拿你的帳,快坐下寫五十。』 7 又問一個說:『你欠多少?』他說:『一百石麥子。』管家說:『拿你的帳,寫八十。』 8 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做事聰明,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 9 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 10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 11 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 12 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路加福音 16:1-13) 【極簡答】 當主人誇獎這個管家做事聰明時,他誇獎的是這個管家意識到他的主人是十分憐憫的(因他本該直接入獄,但主人只是把它辭退),所以,他為了自己接下來的人生,冒險(繼續利用主日人的憐憫)更改那些欠債之人的債,不僅幫到了欠債者,幫主人換到好名聲,更為自己的出路找到了方向。所以,管家聰明的原因是「為未來作歸劃」。而光明之子,有時卻不像那管家一樣,會仔細思想未來之事,為未來作歸劃,這是光明之子也要學習的。

【簡答】路加福音 2:39-40 耶穌出生後的記載,與马太福音是说耶稣降生后,他们一家逃去了埃及,內容好像不一致。

  【問】 马太福音是说耶稣降生后,他们一家逃去了埃及,但这一章的内容好像不一致 【經文】 39 約瑟和馬利亞照主的律法辦完了一切的事,就回加利利,到自己的城拿撒勒去了。 40 孩子漸漸長大,強健起來,充滿智慧,又有 神的恩典在他身上。” (路加福音 2:39-40, 和合本修訂版)  13 他們走後,忽然主的使者在約瑟夢中向他顯現,說:「起來!帶着小孩子和他母親逃往埃及,住在那裏,等我的指示;因為希律要搜尋那小孩子來殺害他。」 14 約瑟就起來,連夜帶着小孩子和他母親往埃及去, 15 住在那裏,直到希律死了。這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我從埃及召我的兒子出來。」(馬太福音 2:13-15, 和合本修訂版) 【極簡答】 路加福音 2:38, 39, 40 這三節,存在時間上的落差。馬太福音講耶穌一家人逃往埃及去(太 2:13-15),這個事件應在此時插入。 也就是說,在耶路撒冷見到西面和亞拿(路2:25-38),要先回到伯利恆,因為他們在這裡報名上冊(路2:3-4),約瑟和馬利亞照律法辦成了一切事(路2:38a),被主的使者提醒,就逃往埃及(太2:13-15),希律(大希律王 Herod the Great)死後才回來(太2:19-22),回到拿撒勒(太2:23),然後就跟路加福音 2:39 節特別是後半段,接在一起。 【簡答】 四福音的時間軸有時不容易抓,因為福音書本身不是歷史書,所以不一定會依時間性記戴,也因主要聚焦在耶穌身上,加上每卷福音書的主要寫作對象不同,所以有些事件不僅略過,甚至連提也沒提。 比較可能的時間如下: 牧羊人尋見在伯利恆城臥在馬槽的嬰孩(出生後) 。不太可能是當晚,因為牧羊人不可能馬上丟下羊,也必須把羊好好交給僱主。他們在伯利恆的野地,所以找到嬰孩必定是幾天內的事,也不太可能拖太久,因為不會該嬰孩一直在馬槽裡。(路2:8-20) 耶穌行割禮(滿八天) 。依利未記12:3的規矩(路2:21) 在耶路撒冷被父母獻給主(33天後) 。路加福音記載,耶穌出生後,滿了潔淨的日子,他們帶孩子上耶路撒冷,按利未記12:1-8給產婦的規範,生男嬰要安居33天,然後去獻祭。(路2:22-24) 西面和亞拿在聖殿見到嬰兒耶穌 (33天後) 。(路2:25-30) 博士(智者)們來耶路撒冷找耶穌(2年內) 。(太2:1-8) 博士(智者)們找到...

【長答】路加10:37律法專家問誰是鄰居。耶穌比喻撒馬利亞施憐憫的人才是鄰居。那另外兩個繞過去的法利賽人,可以比較不用愛他們了是嗎?

【問】 路加10:37律法專家問誰是鄰居。耶穌比喻撒馬利亞施憐憫的人才是鄰居。那另外兩個繞過去的法利賽人,可以比較不用愛他們了是嗎?😆😆這在現實世界中比較容易做到。 【極簡答】 仍然要愛那個祭司和利未人,只是就經文脈絡,其實不是這段經文要強調。這段經文要強調的,不是當好人,也不是愛憐舍。 【長答】 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非常的家喻戶曉,兒童主日學也一定會教。只是這個比喻必須在整段的經文前後文、上下文來研究,不然結論就會是撒馬利亞人是好人,而錯失了經文最原始要表達的意義。 我們先來看整段路加福音 Luke 10:25-37 的架構 在讀經時我們必須不斷地被提醒每個事件的起因,在這裡的起因是律法教師要試探耶穌。而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是因這個事件才被耶穌說出來的,既然是個比喻,我們就必須認識為什麼要說這個比喻,然後才能正確地詮釋這個比喻。 一開始,律法教師想要試探耶穌,路加表明動機一開始就是負面的。試探的方式是透過問「如何承受永生?」所以耶穌該怎麼回答呢?耶穌沒有直接回應,而是反問這位律法專家,律法上已經有的資訊是什麼?律法專家回答了,畢竟他是專家,回答的很好(有趣的是這也是耶穌在馬太福音 Matt 22:34-40 及在馬可福音 Mark 12:28-34 回答給別人的答案),耶穌聽完後,居然說答得好,所以就去做吧! 在這裡我們一定要停下來想一想。到底要怎麼理解耶穌對律法專家的回應?最起碼有2種可能: 非常正面的肯定。耶穌不僅肯定答案,這也是承受永生的方法。 反諷法,這並不是承受永生的方法。但因為這是出於試探,所以耶穌也不主動回答,就順著他。若是律法教師你覺得自己很對,就維持你自己的想法與作法就好。 要怎麼判定是 1 或 2 呢? 關鍵就是 v.29 的律法專家仍要跟耶穌顯示自己問得很有道理(desiring to ESV 譯作 justify himself)。如果他是正確的,耶穌也的確同意他的說法,律法教師不需要再證明自己合理,且有理。就是因為他發現說不過耶穌(第一輪辯論沒贏),所以才要想透過證明自己合理的方式,繼續問題耶穌問題,企圖向耶穌証明他在 v.27 所引用的申命記 Deut 6:5 及利未記 Lev 19:18 是正確的。 所以我更傾向結果 2。 而律法教師,接下來的發問「那麼,誰是...

【簡答】路加11:24-26請問這一段和上下文有什麼關聯?耶穌想要告訴我們什麼?

【問】 路加11:24-26。請問這一段和上下文有什麼關聯?耶穌想要告訴我們什麼? 【簡答】 在概念上聖經每一卷書,作者在寫作時都是有連貫的想法的,但是仍有分段的概念。路加福音 Luke 11:24-26 算是獨立的一段,跟前段在教導議題上是分開的,只是皆與趕鬼有關,跟後一段也是彼此獨立。 單就這一段,路加福音 Luke 11:24-26 與馬太福音 12:43-45 幾乎是一樣的(identical)。在概念上,它是表明一個人內在不好的東西離開了,若沒有東西進駐,只是空在那,不好的東西會回來。 在實際的應用上,一般而言有 3 個解讀角度: 非常字面 literally:就是被鬼附的人,若不注意,鬼會再回來,而回來後比以前更慘。所以應用就是需要被聖靈充滿。 比喻的角度 metaphorically:包含基督徒內心一切不好的事,就像貪婪、驕傲、自私的,若是暫時悔改,卻沒有神的真理,帶出真正生命根基,那麼短暫且出於錯誤動機的悔改,最後的結果是進到更不好的生命。(想像以毒攻毒,毒死自己) 神學救恩的角度 theologically:就是向神認罪,卻不明白救恩,也沒有救恩之道幫助生命,那麼後來的自我罪咎感及來自撒但定罪與控告,會更壓垮一個人。

【簡答】路加福音 12:35-48 忠心的僕人是誰?是不是不知道比較好一點?

【問】 路12:35 請問忠心的僕人指的是誰,41節,彼得問的和耶穌回答的似乎看不出關聯!47-48知道和不知道,似乎不知道的比知道的好一點 【極簡答】 忠心的僕人:指每一個人。 要依知道的程度受獎賞及懲罰。 【簡答】 路加福音 12:35-40 耶穌以要警醒預作了一個比喻(其實是2個概念),主要的重點是人子會不在,且人子回來的時候無人知道。 隨後 v.41 彼得想知道比喻是講給誰聽的,就問:「主啊,這比喻是對我們說的呢?還是也對眾人呢?」 耶穌看似答非所問,實則路加的藉由載方式一併回答彼得的回題: Vv. 37-38 的僕人是警醒看門的,但 v. 42 的僕人角色是管家。不論是在比喻中的僕人,或是後來耶穌回答問題彼得問題提及的僕人,賞罰的標準是「忠心」。任何僕人,無論工作的大小,都會有忠心的問題,而不是職責等第。所以,比喻給所有人的。 Vv. 47-48 的知道和不知道,並不是二分法中的知道全部,以及什麼都不知道。因為他們的角色都是僕人,所以知道與不知道的區分,就在於主人托付給他們的責任大小與內容,僕人站在被動領受的角色上,主人才是主動者。 所以讀者並沒有才知道一點就沒事了這種道理,因為我們以為知道少一點要求或律法,就可以守受一點責罰,反正不知者無罪,這是華人的文化想法,並不是經文的訴求。 路加福音 Luke 12:35-48 的重點在每個人都是僕人,都被主人托負責任,而主人何時回來並不知道,所以我們要忠心完成神的吩咐與託付。

【簡答】具體而言,褻瀆聖靈指的是什麼?

【問】 具體而言,褻瀆聖靈指的是什麼? [極簡答] 褻瀆聖靈指的不是做了什麼事,而是指拒絕承認神明顯的工作。 【簡答】 路加福音這段話,在馬太福音 Matt 12:31-32 及馬可福音 3:28-29 也有類似的記載。 8 「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 9 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 10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但是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 11 有人帶你們到會堂、官長和掌權的人面前,不要擔心怎麼答辯,說甚麼話; 12 因為就在那時候,聖靈要指教你們該說的話。」(和合本修訂版經文,路加福音 Luke 12:8-12)  31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但是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 32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但是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和合本修訂版經文,馬太福音 Matt 12:31-32)  28 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以得到赦免; 29 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而要擔當永遠的罪。」 30 因為他們說:「他是被污靈附身的。」(和合本修訂版經文,馬可福音 Mark 3:28-30) 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的經文背景都是耶穌被指控是靠鬼王趕鬼,路加福音並沒有特別講,把經文放在認不認耶穌的經文脈絡。 在經文中,耶穌似乎表達犯冒他是可以的,因為人們還不夠認識他。但是若是聖靈透過他所彰神的工作,人明明看見,卻硬要說成是出於魔鬼,明顯是將神的工作歸榮於鬼,甚至是等同於拒絕父,這是不得赦免的。所以經文似乎指得不是做了什麼算是褻瀆聖靈,而是更加強調某種狀態是不得赦免的: 明顯看到神的工作(經文背景是鬼被趕走) 不是不承認,而是把結果歸給鬼 褻瀆聖靈同時是指否認那背後真正動工的父神。 There has been a great deal of discussion regarding the nature of the unforgivable sin. For Jesus the ambiguous statement, as reconstructed above, would have meant that an attack on him was pardonable, ...

【簡答】你同告你的對頭去見官,還在路上,務要盡力地和他了結;恐怕他拉你到官面前,官交付差役,差役把你下在監裏。這段經文的意思是什麼呢?

【問】 「你同告你的對頭去見官,還在路上,務要盡力地和他了結;恐怕他拉你到官面前,官交付差役,差役把你下在監裏。」 ‭‭這段經文的意思是什麼呢? 【簡答】 這段經文應屬於路加福音 Luke 12:49-59 整個大段的一部份,重點是神的國。 在 vv. 54-56 耶穌指出群眾(特別是偽君子)可以觀察天象,預測天氣,以致可以預備。同時反說他們為什麼不花心力去認識神國的時機。 緊接著在 vv. 57 挑戰他們在信仰實踐上的優先次序。有人認為 vv. 58-59 是個直白的教導,我則認為它比較像是一個例子,以一個人跟對頭去法院的路上,最重要的是趕快和解,而不是硬著頭皮到最後被關在監獄,直到償還一切。透過這個例子告訴群眾,需要快點對耶穌所發出的信仰挑戰作出回應,不然一切就太晚了,結果便會是落在監裡,只不過不是實體的監獄,而是永刑,因為沒有人可以償還的清。

【簡答】路加12:51-53 我來是要讓世人分裂,彼此對抗是什麼意思?

【問】 路加12:51-53。我來是要讓世人分裂,彼此對抗!請問是什麼意思? 【簡答】 路加福音 Luke 12:51-53 與馬太福音 Matt 10:34-36 是平行經文,非常令大家疑惑,特別是強調和協勝於衝突、彼此開心勝於真理爭辯的東方文化。當然,耶穌時代的背景,相較於今日的西方世界,其實較貼近今日普遍的東方文化。所以同樣令當時的讀者震驚! 不要以為我來是要給地上帶來和平;我來不是要帶來和平,而是要挑起干戈。因為我來是要使人與父親作對,女兒與母親作對,媳婦與婆婆作對:人的仇敵就是自己的家人。(新漢語譯本,馬太福音 Matt 10:34-36) 你們以為我來是要給地上和平嗎?不!我告訴你們,反而是要使人紛爭。從今以後,一家五口將要紛爭:三個跟兩個爭,兩個跟三個爭。父親與兒子相爭,兒子與父親相爭;母親與女兒相爭,女兒與母親相爭;婆婆與媳婦相爭,媳婦與婆婆相爭。」(新漢語譯本,路加福音 Luke 12:51-53)   其中的經文應是引用自彌迦書 因為兒子藐視父親,女兒抵擋母親,媳婦抗拒婆婆,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和合本修訂版,彌迦書 Micah 7:6) 耶穌不是故意要帶來地上的不平安,也不是要信主的人整天跟別人對著幹,因為他自己是和平的君(以賽亞書 Isa 9:6)。耶穌自己也強調他要信他的人裡面有平安(約 John 16:33),透過賜下聖靈同時也賜下平安(約 John 14:27) 。 那麼這裡的相爭與作對是什麼呢?這裡的紛爭與作對是因信仰的緣故。耶穌的信息,本身就向成人不同的回應。而信主的人,勢必也會面臨到最親近的家人的反對,甚至攻擊。有些事情是比平安、甚至是和平還重要的,在這馬太與路加的經文中,耶穌強調他自己就是超過這些最重要的。 參考: 【簡答】馬太福音 10:35 提到分裂要作門徒的不要顧惜自己所看為重要的家人是嗎?

【簡答】路加福音 17:34-35 為什麼只接走一個?何不一起接走?

【問】 「我對你們說,當那一夜,兩個人在一個牀上,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兩個女人一同推磨,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路加福音‬ ‭17:34-35‬ ‭ 請問為什麼兩個中一個一定會被接走,另一個被撇下呢?這有回應哪一個經節嗎?覺得沒有起頭就到了結局 😒一起接走不是很好嗎 【超簡答】 沒有辦法把兩個都接走,不是不願意,而是因為二個人的狀態不同。 【簡答】 路加福音 Luke 17:34-35 屬於一個大段落,整段路加福音 Luke 17:20-37 討論的焦點是神的國、神的國何時來到、以及結果是什麼? 耶穌在 vv. 26-30 用挪亞時代和羅得時代來表達人子來時的樣子:人們毫無警覺,仍享受自己的生活,但災難來臨時就來不及了。 v. 31 表達時間上的緊迫 vv. 32-33 以羅得的妻子為例,說明要相信神的話,而不是用自己的方式去爭得生命。 vv. 34-35 是一種在人的選擇或回應下之結果的表達,而不是神的選擇。一個被接去,一個被撇下,描述的是近乎相同的生活與狀態,但因對神的回應上的不同,就有截然不同的結果:有人被撇下,有人被主接走。

【簡答】路加福音 17:4 第四節的得罪人,回轉就得饒恕,他是否也需要付上代價?

【問】 第四節的得罪人,回轉就得饒恕,他是否也需要付上代價? 【簡答】 路加福音 17:1-4 可以連在一起看,焦點是不要使人犯罪。vv. 1-2 說明了我們無可避免地會使人跌倒(犯罪),但叫人跌倒是有禍的,需要被赦免。緊接著就是犯罪(得罪人者)者需要請求饒恕。 回到原問題,路加福音的教導,是「你總要饒恕他」。 快速提一下,聖經中饒恕的首先發起者是神自己。透過神的憐憫,饒恕了得罪祂的我們,免去我們因為得罪神所要付上的代價,這叫恩典。而和好,成了饒恕的果子;饒恕並非只是為了和好的手段。 所以人與人之間的饒恕,不管是在馬太福音 Matt 15:15-20 的私下指正得罪你的弟兄、接著馬太福音 Matt 15:21-35 要饒恕得罪我的弟兄 70 個 7 次(或譯 77 次)及附帶的比喻、馬可福音 11:24-26 因禱告而衍申的饒恕教導、連帶路加福音 Luke 17:1-4 這裡的教導,都強調饒恕的重要。 聖經中人與人之間的饒恕,我們可以看到,是源自於從神來得饒恕。而神的饒恕,是無條件的赦免,是恩典的展現,但必需記得,這無價的恩典背是有人付上代價,耶穌(神自己)付上了一切。 人與人之間的饒恕,也需要有人付上代價。所以問題便是:得罪人者回轉,被得罪者饒恕,誰付上了代價? 就我目前認識,聖經似乎沒有很明確地強調誰該付代價。若是得罪人,代表著造成別人受傷、損失、或是任何方面的失去,可以想像是被得罪者需要付出得更多。而聖經強調的赦免即是效法神,那麼,可以想像的,饒恕人的需要付上較大的代價。 這並不是說犯罪或是得罪人者,不用承受後果。在摩西五經,或者現代的法律條文,仍有許多賠償辦法,需要執行,也不用天真地以為沒有後果。只是在聖經律法或者法律上沒有規範到的,所謂的道義責任,或者因理虧或者罪咎感所被期待付出的回饋或補償,按聖經的原則,是不能視為理所當然要求別人付上的。畢竟,饒恕本身包含憐閔與恩典,若是對方需要付上對等的代價,那其實就成了交易或者交換,就離了饒恕的本質了。 參考資料: 【長答】饒恕一定是要和好恢復關係嗎?(馬可福音 11:26 節的問題)

【簡答】路加7:32 這世代就像廣場上的孩子對朋友抱怨「我們奏婚樂....你們也不哭泣」這段比喻什麼?

【問】 路加7:32 這世代就像廣場上的孩子對朋友抱怨「我們奏婚樂....你們也不哭泣」。問題:這段比喻什麼? 【答】 這一大段經文(路加福音 Luke 7:18-35)起因是耶穌論及施洗約翰,說他比先知大,他就是在耶穌之前預備的使者。接著責備嚴守律法的法利賽人和教導百姓明白律法的律法教師們。 31 主又說:「這樣,我可用什麼比這世代的人呢?他們好像什麼呢? 32 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彼此呼叫說:『我們向你們吹笛,你們不跳舞!我們向你們舉哀,你們不啼哭!』 33 施洗的約翰來,不吃餅不喝酒,你們說他是被鬼附著的。 34 人子來,也吃也喝,你們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 35 但智慧之子都以智慧為是。」 耶穌說他們是「孩童」, v. 32 指他們是什麼都不配合,專門反對的孩童,很難搞!所以約翰不吃不喝,他們反對,說約翰被鬼附。而人子,也吃也喝,他們也反對,說貪酒好食。這段就是說他們反反覆覆,無人能取悅,因為標準和好惡都在他們自己的身上。

【長答】路加福音 1:33 中「他的國」到「神的國」可以怎麼理解?

【問】 路1:33b 「他的國也沒有窮盡」。想問神的國可以怎麼理解? 還有主禱文中的「願你的國降臨」跟這裡的關係,和基督徒神國中的角色是什麼。我聽過的一個說法是基督徒的角色是活出神國的價值觀,用生命把神的國度帶到這個世界,但這說法的應用除了強調基督徒的道德價值跟愛,還有別的含義嗎? 另外我覺得之前流行的幾大山頭這種搶灘式的神國度教導很奇怪,也有人說七大山頭是荒繆不合聖經的教導,所以想要釐清。(有點不知道怎麼問才清楚) 【極簡答】 這裡的神的國指得是神永遠的治理,在耶穌基督勝被釘十架並復活坐在神的右邊後(使徒信經的內容),在概念上因基督得勝,所以神的國已經得勝且臨到了。但在實際上,則是已然未然(already but not yet)的存在,就是神的國度尚未完全地彰顯。 其餘則是基督徒在神的國度中的實踐,而七大山頭則是事工策略。 【長答】 這個問題很大,不僅是一個議題,也扯到歴史人物,甚至與其他福音裡相關。這個問題很適合回到基本的解經原則: micro-context 分辨經文的上下文(沒有一定要原文解經,有當然很好) macro-context 經文所在卷書上的脈絡 類似經文的查考(以經解經) 聖經新舊約的概念(聖經神學) 神學框架上的研究(系統神學) 現代情境的套用 先來看經文屬於天使的報信 30 天使對她說:「馬利亞,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經蒙恩了。 31 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 32 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 33 他要做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路加福音 Luke 1:30-33) 第一步 - 認識經文 路加福音 Luke 1:30-33 是在天使跟馬利亞報問安後,天使跟她說她腹中的胎兒的預言。在 v. 32-33 介紹生出的兒子名叫「耶穌」,他的身份是「至高神的兒子」,然後出現 2 個人名相關的描述:大衛的位子、作雅各家的王,這樣的王所統治的國,期限是沒有窮盡。 「大衛」很容易明白是以色列歴史的第二位王,「大衛的位」就可以理解成王位。 「雅各」是從亞伯拉罕的孫子、以撒的兒子雅各。雅各因與人與神𨄮跤皆勝,被改名為以色列(創 Gen 32:28),從雅各的兒子中,發展了十二支派的概念。「雅各家」便是指所有的以色列百姓的統稱。 第一個,...

「休息、吃、喝、慶祝的小確幸」路加福音12:13-21靈修心得

金錢代表什麼?有些人需要金錢做更大的事、有些人貪得無厭,而像我一樣的小老百姓,一直以為財主的比喻不是對我的,卻被經文堵得啞口無言。 路加福音愚蠢的財主比喻中(路加福音 Luke 12:13-21),財主要的不是富可敵國,財主也不是不公義的代表(不像拉撒路的比喻),這名財主積聚財富,卻要得非常簡單,簡單到其實是我每個人心中的小確幸吶喊。 然後,我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啊,你擁有許多好東西,足夠享用多年,你可以輕鬆吃喝慶祝吧!」(路加福音 Luke 12:19,新漢語譯本) *註:輕鬆吃喝慶祝,原文是四個祈使語氣動詞:休息、吃、喝、慶祝 在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更加清楚 And I will say to my soul, “Soul, you have ample goods laid up for many years; relax, eat, drink, be merry.” (Luke 12:19) 面對工時越來越長,面對高不可攀的房價,面對變動的世界,在辛勤工作之後,我們想要的回報就是休息、吃、喝、慶祝:能夠好好休息,可以吃到想吃的(特別是華人),喝到蜂蜜檸檬(台北人?),有餘力可以慶祝人生。 財主積聚的不是財富,他積聚的是安逸與安全感。我不是財主,沒有財富可積聚,但每個月快速消耗的銀行存款中,我的擔憂反應出我的底限不正是安逸與安全感嗎?且~如果可以?如果有能力?誰不想要累積財富,想要累積的財富潛意識中不正是安逸與安全感的兌換卷嗎? 「無言」成為今天的靈修心得。 我很需要耶穌的福音,剖開我的內心,拯求我真正的狀況。 「什麼是在神面前的富足?」是這段最大的反思。然後,接著看路加福音 Luke 12:22-34 的不要憂慮,要追求他的國的整段,才能見到挑戰。

【簡答】路加福音 4:28-29 為什麼聽到耶穌提到以利沙完大家會生氣?

【問】 為什麼會堂的人從稱讚耶穌到怒氣沖天? 耶穌說的以利沙的時代不是就事實論述嗎 【簡答】 路加福音 Luke 4:16-30 的地點是拿撒勒,是耶穌他自己的家鄉,白話文說法就是全村的人都看著這個小兔崽子長大的地方。所以當他讀完以賽亞書上的話(Isa 61:1-2),眾人在驚奇的同時也對他的身份感到疑惑(v. 22)。耶穌決定採用正面對決,挑明講他們對他的不接納(v. 24)。 以利亞是以色列人公認的指標性的先知,耶穌登山變像時,向他說話的二位其中一位就是以利亞,而先知以利亞的門徒(也可說徒弟)就是以利沙。耶穌從這對師徒眾多事蹟中挑二個來講: 一是以利亞被西頓的撒勒法的一位寡婦照顧。這事件發生在以利亞指以色列王亞哈之後,諷刺的是,以色列的先知不受到以色列王的照顧,卻被外族人,還是個快要無法照顧自己的寡婦照顧。(參考列王記上 1 Kgs 7:1-9) 二是透過以利沙使亞蘭王的元帥乃縵得醫治。乃縵因她妻子的以色列婢女而來尋求以色列的先知,亞蘭王可是攻打以色列國的,可以以色列王也不麼聽以利沙的。(參考列王記下 2 Kgs 5:1-14) 這二個雖都是事實論述,但被提起的時間點,以及提起的原因,其目的皆是反諷!都是指當時真的先知,卻不被本國人接納,不被本國的王所聽從,反倒是被外族人接納,行神蹟醫治了外族了。拿撒勒人聽見後,深知自己成了被暗諷的對象,努氣填胸也就是必然的事了。

【簡答】路加福音 5:39 的陳酒好意思是人要放棄舊生命很難嗎?

【問】 路加39節說沒有人喝了陳酒又想喝新的,他總說舊的好.意思是人要放棄舊生命很難嗎? 【簡答】 我覺得這可以是個合理的應用。 路加福音 Luke 5:33-39 是個完整的一段,v. 39 算是個結論。起因是耶穌的門徒常吃喝、但約翰和法利賽人的門徒們,卻常禁食禱告(v. 33)。耶穌先簡單地回答他們(vv. 34-35),接下來才是新舊衣服、和新舊酒及皮袋的比喻。因為 v. 33 主要是起因在信仰操練和呈現方式的不同,所以耶穌 vv. 34-35  馬上先表達自己身份的特殊性,接著的比喻讀起來更多是傳統的信仰和耶穌所有帶來的新生命(信仰革新)的差異。 「陳的好」更是指我們已經習慣的信仰模式。從摩西五經的教導,禁食的確是需要的操練,所以當時的法利賽人每週禁食二次,當然約翰的門徒也是。在耶穌的回覆中,並沒有否定禁食的價值,只是耶穌提到更高優先,就是神自己。不管把 vv. 36-39 視為獨立的一段,或者把它與前面 vv. 33-35 連在一起讀,最起碼都有一個交集,就是神會突破我們的舊有習慣。只是我們太安逸於已經建立好的舒適習慣或舒服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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