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我對你們說,當那一夜,兩個人在一個牀上,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兩個女人一同推磨,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路加福音 17:34-35
- 請問為什麼兩個中一個一定會被接走,另一個被撇下呢?這有回應哪一個經節嗎?覺得沒有起頭就到了結局
- 😒一起接走不是很好嗎
【超簡答】
沒有辦法把兩個都接走,不是不願意,而是因為二個人的狀態不同。
【簡答】
路加福音 Luke 17:34-35 屬於一個大段落,整段路加福音 Luke 17:20-37 討論的焦點是神的國、神的國何時來到、以及結果是什麼?
耶穌在 vv. 26-30 用挪亞時代和羅得時代來表達人子來時的樣子:人們毫無警覺,仍享受自己的生活,但災難來臨時就來不及了。
- v. 31 表達時間上的緊迫
- vv. 32-33 以羅得的妻子為例,說明要相信神的話,而不是用自己的方式去爭得生命。
- vv. 34-35 是一種在人的選擇或回應下之結果的表達,而不是神的選擇。一個被接去,一個被撇下,描述的是近乎相同的生活與狀態,但因對神的回應上的不同,就有截然不同的結果:有人被撇下,有人被主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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