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簡答】從羅馬書 3:23-28,舊約的人沒有耶穌,靠什麼得救?那亞伯拉罕呢?

【問】
羅馬書3:23-28我們藉由相信耶穌的祭,而與神恢復正確的關係。而不是靠律法。那舊約時代的人沒有耶穌,只有律法,靠什麼得救?又羅馬書4:1-3亞伯拉罕因信稱義。是不是不用靠耶穌的血和十字架。靠「相信上帝」也可以稱義?

【超簡答】
超簡答:1. 舊約時代靠信心行律。2. 亞伯拉罕的確是因信稱義。

【稍長回答】
這個問題難度很高,單就羅馬書 3-4 章的經文來看。

羅2:羅保先陳述神必公平公正地審判人(2:6-8, 11),然後提及在律法之外和律法之下的人,神審判他們的方式(2:12-16),(我個人是持較開放的態度,認為保羅只有講聽聞福音且憑信心相信的人必然得救,但留了空間給從未聽聞福音的人)。接著馬上討論猶太人有律法的問題,提醒他們真割禮是在內心出於聖靈(2:29)。

羅3:稍微提到猶太人提早擁有律法的好處(之後會再論述),但~其實若真得討論義,沒有一個義人,無人能藉律法真正的稱義,律法主要是叫人知罪(3:20),接下來如妳的結論,舊約的人透過獻祭贖罪,而現在因神設立耶穌的贖罪祭(挽回祭)(3:25),因相信耶穌所做的無償地稱義。且同時信心反倒鞏固了律法。

羅4:因為猶太人非常相信他們是亞伯位罕、以散、雅各的子孫(割禮在律法之前),直到摩西時代律法才完全,所以保羅這時從律法跳到摩西律法頒布前的亞伯拉罕,陳述在創世記時神就算他為義(3:9),陳述真的後嗣是靠信心傳承(以前是憑信心行律法),而不是只有外表行律法。律法所帶給我們的應許因著信心(效法亞伯拉罕之信)而完全(4:14, 25)。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