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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答】 馬太福音 5:44 所說,實在好難做到,光是不論斷不批評己經很難,更何况還要為對方禱告,5:48 的要像天父完全一樣,要怎辦才好

【問】

馬太福音 5:44節所說,實在好難做到,光是不論斷不批評己經很難,更何况還要為對方禱告,5:48 節的要像天父完全一樣,要怎辦才好?

【簡答】

我覺得憑人是做不到的!不管是為對方禱告、甚至是像天父完全一樣,都是靠自己的力量無法達到的。就算做到了,也持續不了多久。

【信仰連結】

這個問題,突顯了我們信仰的挑戰與循環:

  1. 【認識真理】我們必須明白聖經中的教導,特別是要我們去「行」的事
  2. 【實踐真理】我們必須努力去做
  3. 【認識自己(認罪)】同時明白,大部份的時候我們做不到
  4. 【信仰】仰望聖父的恩典、依靠所賜聖靈的能力、憑信心確認聖子的救贖
  5. 【成聖】每次失敗、每次靠著神而努力、也每次比前一次更進步
在馬太福音第 5-7 章,也就是登山寶訊大部份的內容,其實想起來,都是極高的標準與要求,根本做不到。我相信神從未降低祂的標準,而祂對我們的要求,以馬太福音 Matt 5:43-48 的經文為例,也是真實的,不是空話。因為如果我們無法愛仇敵、無法為仇離禱告、也不想像天父一樣完全,那麼,就如同 vv. 46-47 所言,那麼我們信主的人,與沒有信主的人,其實沒有分別。

同時,信主的人不是華人文化中的聖人——超凡入聖,我們仍是有罪的人,只是得了赦罪之恩,且有聖靈在我們內心,使我們心意更新而變化。所以我們可以開始向著神所賜下的標準努力前進,在這個當中,我從一個要滿足神客觀真理的人,變成主觀上經歴神恩典的人。我深信是一個美妙的過程。

只是有幾件事,需要彼此提醒:
  1. 不需要拿自己做得到的事去定罪做不到的人(例:不喝酒的人定罪醉罪的人)
  2. 做不到時,要承認;做不到時,要防備魔鬼的定罪。
  3. 律法的功用,當然可叫人知罪。同時,我也相信,它表了神所設立人與神、人與人的互動關係,所以不該被認為是天方夜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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