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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不只是感覺《靈修心得》

約翰二書 4-9 我非常喜樂,因為我見你的兒女遵照我們從父那裏所接受的命令,按着真理而行。夫人啊,現在我請求你,我們大家要彼此相愛;我寫給你的,不是一條新命令,而是我們從起初就有的。我們按他的命令而行,這就是愛了。你們要行在其中,這就是這條命令,正如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

後現代主義已經讓我們相信愛只是一種感覺、情感、情緒。但使徒約翰不斷在他的書信裡,強調愛與真理的併行,現代基督徒強調的是上帝如何愛我,但是老約翰強調的你如何愛上帝;台灣教這幾年著重在「上帝如何使我變得不同」,但在約翰書信裡,當然十字架上基督的救贖是核心,但在人的角色上,我個人看到約翰更強調的是「我如何因著神的拯救而變得不同」,前者比較只一種不努力卻什麼都要的心態,後者更多是因福音的認識,在真理中的決定與改變。

註:約翰二書 1 節與 5 節的「夫人」,怎麼讀還是把「夫人」讀成「教會」比較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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