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提後40] Day 6 – 我是清心禱告的同伴嗎?

方法:第二章讀 3 次。

心得與反省:

不知道為什麼,2 Tim 2:22吸引了我的眼光。提摩太是教會的年輕領袖,故保羅提醒他要逃避少年人的私慾,而離開私慾的方式很簡單(其實執行起來很困難),就是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摩太仍需要有同伴,保羅寫下的特質是「清心禱告主的人」,聖靈提醒我,不是老找同伴,而是成為別人的同伴。不要說是結婚後,連結婚前我都覺得自己不是個清心禱告的人。有太多事要做,忘了禱告;太會做事,忘了禱告;過度理性,忘了禱告;自以為是,忘了禱告;即便在壓力下,禱告有時也是最後的求助罷了。

我知道別人看到我,不會聯想到清心禱告。但~應該要,我也該是。

筆記:

整個第二章的資訊太多,有點混亂。在第一章的勉勵後,保羅期待太提摩太可以剛強(2 Tim 2:1),這很像第上一章的總結,而 2 Tim 2:2 才算是一個新的開始吧?也有可能如同和合本的標題,2 Tim 1:3-2:13是一個大段?

讀起來大致上好像有四個段落,可是我目前還連不太起來:當忠心的精兵(2 Tim 2:2-6)、紀念可信且有盼望的福音(2 Tim 2:8-13)、作傳真理的工人(2 Tim 2:14-21)、及何謂尊貴的少年僕人。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