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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吃、喝、慶祝的小確幸」路加福音12:13-21靈修心得

金錢代表什麼?有些人需要金錢做更大的事、有些人貪得無厭,而像我一樣的小老百姓,一直以為財主的比喻不是對我的,卻被經文堵得啞口無言。 路加福音愚蠢的財主比喻中(路加福音 Luke 12:13-21),財主要的不是富可敵國,財主也不是不公義的代表(不像拉撒路的比喻),這名財主積聚財富,卻要得非常簡單,簡單到其實是我每個人心中的小確幸吶喊。 然後,我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啊,你擁有許多好東西,足夠享用多年,你可以輕鬆吃喝慶祝吧!」(路加福音 Luke 12:19,新漢語譯本) *註:輕鬆吃喝慶祝,原文是四個祈使語氣動詞:休息、吃、喝、慶祝 在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更加清楚 And I will say to my soul, “Soul, you have ample goods laid up for many years; relax, eat, drink, be merry.” (Luke 12:19) 面對工時越來越長,面對高不可攀的房價,面對變動的世界,在辛勤工作之後,我們想要的回報就是休息、吃、喝、慶祝:能夠好好休息,可以吃到想吃的(特別是華人),喝到蜂蜜檸檬(台北人?),有餘力可以慶祝人生。 財主積聚的不是財富,他積聚的是安逸與安全感。我不是財主,沒有財富可積聚,但每個月快速消耗的銀行存款中,我的擔憂反應出我的底限不正是安逸與安全感嗎?且~如果可以?如果有能力?誰不想要累積財富,想要累積的財富潛意識中不正是安逸與安全感的兌換卷嗎? 「無言」成為今天的靈修心得。 我很需要耶穌的福音,剖開我的內心,拯求我真正的狀況。 「什麼是在神面前的富足?」是這段最大的反思。然後,接著看路加福音 Luke 12:22-34 的不要憂慮,要追求他的國的整段,才能見到挑戰。

【簡答】路加福音 4:28-29 為什麼聽到耶穌提到以利沙完大家會生氣?

【問】 為什麼會堂的人從稱讚耶穌到怒氣沖天? 耶穌說的以利沙的時代不是就事實論述嗎 【簡答】 路加福音 Luke 4:16-30 的地點是拿撒勒,是耶穌他自己的家鄉,白話文說法就是全村的人都看著這個小兔崽子長大的地方。所以當他讀完以賽亞書上的話(Isa 61:1-2),眾人在驚奇的同時也對他的身份感到疑惑(v. 22)。耶穌決定採用正面對決,挑明講他們對他的不接納(v. 24)。 以利亞是以色列人公認的指標性的先知,耶穌登山變像時,向他說話的二位其中一位就是以利亞,而先知以利亞的門徒(也可說徒弟)就是以利沙。耶穌從這對師徒眾多事蹟中挑二個來講: 一是以利亞被西頓的撒勒法的一位寡婦照顧。這事件發生在以利亞指以色列王亞哈之後,諷刺的是,以色列的先知不受到以色列王的照顧,卻被外族人,還是個快要無法照顧自己的寡婦照顧。(參考列王記上 1 Kgs 7:1-9) 二是透過以利沙使亞蘭王的元帥乃縵得醫治。乃縵因她妻子的以色列婢女而來尋求以色列的先知,亞蘭王可是攻打以色列國的,可以以色列王也不麼聽以利沙的。(參考列王記下 2 Kgs 5:1-14) 這二個雖都是事實論述,但被提起的時間點,以及提起的原因,其目的皆是反諷!都是指當時真的先知,卻不被本國人接納,不被本國的王所聽從,反倒是被外族人接納,行神蹟醫治了外族了。拿撒勒人聽見後,深知自己成了被暗諷的對象,努氣填胸也就是必然的事了。

【簡答】路加福音 5:39 的陳酒好意思是人要放棄舊生命很難嗎?

【問】 路加39節說沒有人喝了陳酒又想喝新的,他總說舊的好.意思是人要放棄舊生命很難嗎? 【簡答】 我覺得這可以是個合理的應用。 路加福音 Luke 5:33-39 是個完整的一段,v. 39 算是個結論。起因是耶穌的門徒常吃喝、但約翰和法利賽人的門徒們,卻常禁食禱告(v. 33)。耶穌先簡單地回答他們(vv. 34-35),接下來才是新舊衣服、和新舊酒及皮袋的比喻。因為 v. 33 主要是起因在信仰操練和呈現方式的不同,所以耶穌 vv. 34-35  馬上先表達自己身份的特殊性,接著的比喻讀起來更多是傳統的信仰和耶穌所有帶來的新生命(信仰革新)的差異。 「陳的好」更是指我們已經習慣的信仰模式。從摩西五經的教導,禁食的確是需要的操練,所以當時的法利賽人每週禁食二次,當然約翰的門徒也是。在耶穌的回覆中,並沒有否定禁食的價值,只是耶穌提到更高優先,就是神自己。不管把 vv. 36-39 視為獨立的一段,或者把它與前面 vv. 33-35 連在一起讀,最起碼都有一個交集,就是神會突破我們的舊有習慣。只是我們太安逸於已經建立好的舒適習慣或舒服的觀念。

【簡答】馬可福音 12:1-11 園主的比喻是什麼意思?

【問】 第一段園主的比喻,我不太懂耶 【簡答】 馬可福音園主的比喻,拆解如下: v. 1a 耶穌清楚地說明是個比喻 v. 1b 有個園主有個葡萄園,租給佃農,然後出遠門 v. 2-5 園主派僕人來收租金,佃農不只不給,還殺傷僕人們 v. 6-8 最後園主只好派兒子來,但是兒子也被殺死了 v. 9 主人親自來收回園子,佃農反倒被殺 v. 10 這節不是比喻,比較是總結 園主就代表父神(耶和華),祂把一切交給佃農們,佃農(保守地說)是領受摩西五經的猶太人們,僕人代們歴代忠心傳遞神話語的先知或神的忠心僕人們,收租代表父神向猶太人們收取他們應對神忠心的事,僕人們被傷或被殺表示強烈地拒絶,園主的兒子代表耶穌基督(祂是神的兒子),而比喻中祂被殺,不僅是比喻,某方面也是預言他的死。最後則是強調耶穌的重要性,房角石成為穩定一間屋子的基礎。 耶穌用比喻暗示猶太人的心硬,拒絶神,也拒絶神差來的先知,現在連神的兒子耶穌也拒絶,但最後神會親自來,且審判猶太人

【長答】饒恕一定是要和好恢復關係嗎?(馬可福音 11:26 節的問題)

【問】 二十六節的饒恕,饒恕一定是要和好恢復關係嗎? 【極簡答】 在聖經中,罪是造成關係破裂的主因(不論是對神或對人),饒恕會是和和好恢復關係的前題,但因為關係是雙向的,所以饒惒和關係必須看成兩件事。 【長答】 確實「饒恕」和「關係」必須分開,但兩者密不可分。以下就此機會認識饒恕與關係修復的聖經概念。基本上的層次有三: 神對人的赦免 神對人的赦免,因罪的除去,以致帶來關係的修復。 人與人之間的饒恕 我個人的接地氣衍申反省:從恨、到饒恕、邁向愛 基督徒的饒恕不僅是個心理作用與理智的抉擇。我個人察覺得,現今無論在教會內或教會外提到饒恕,主要都是心理學,其目的是讓我們自己感覺良好,只是我並不覺得這是聖經的在此主題上的焦點。Dictionary of Biblical Imagery 如此說: The key to understanding the imagery of forgiveness is that it views sin as something that needs to be eradicated or removed. Complementing this motif is one that focuses on disrupted relationships between people that need to be restored. In both cases the imagery of forgiveness revolves around solving a problem through either the removal of something or reconciliation with someone. 中文的簡譯是: 理解饒恕的概念在於它將罪視為需要根除或消除的東西。 與此相輔的主題是關注需要恢復的人之間的關係破壞。 在這兩種情況下,饒恕的概念都圍繞著通過移除某物(某件事)或與某人和解來解決問題。 我們必須觀察到,聖經中提到的 forgiveness(饒恕、赦免)主要的焦點都在神如何赦免(寬恕、饒恕)人。當然我們幾處清楚的經文段落看見人與人之間的饒恕(也包含了人與人之間關係的修復): 創世記 Gen 33:1-16:以掃與雅各,經文沒有寫明原諒或饒恕,但可以看見以...

【回應】怎麼的信才叫足呢?從馬可福音 9:24 反省

【問】 馬可福音 9:24 節說到,但我信不足,怎樣的相信才叫足呢? 【回應】 我非常喜歡馬可福音這段故事(亦參考馬太福音 Matt 14:14-21;路加福音 Luke 9:37-43),新漢語譯本經文如下: 20 他們把孩子帶到耶穌那裏。那靈一看見耶穌,就使孩子猛抽了一陣風,倒在地上打滾,口吐白沫。  21 耶穌問孩子的父親:「這事發生在他身上有多久了?」  孩子的父親說:「從小就是這樣。 22 那靈常常把他扔進火裏水裏,要把他弄死。如果你能做甚麼,就請你憐憫我們,幫助我們吧!」  23 耶穌對他說:「『如果你能』?對於信的人,一切都能。」  24 孩子的父親立刻喊叫說:「我相信,但是我的信心不足,求你幫助!」 (亦可直譯作 "請幫助我的不信") 什麼樣的信才叫足?不知道,因為信心無法量化。找不到一個尺測量全滿的信心是一百,及格的信心是六十。老實說,除了聽見大牧師、名講員、特會講員會在台上告訴人說信心的不足,鼓勵人要增加信心,在真實的生活裡,我們很難、也不該去幫別人的信心下定論。因為某個人可能在某一方面很有信心(例聖靈充滿、醫治禱告),但在其他方面可能是軟弱的(例兩性界限、財務、婚姻),少部份人有時候會特別有信心,不管是出於單純還是出於無知或是真信心,大部份我們的信心都需要操練,也需要經歴。我們亦會看見某人曾經很有信心,但幾年後面對同樣的事件卻無法信靠神。 馬可福音 9:24 父親的回應正是我們每個人的寫照:覺得可能但內心實在懷疑。 就在這反覆的過程中,我們個人活生生對神體會,使得我們更有信心。怎樣的信才叫足?我個人選擇放下這個問題,每天持續地認識祂,持續信靠神作好也作出每個對的決定。好像我不再煩惱自己是不是真得建康,就單純地顧好自己,每天讓抵抗力,無形地幫我對抗一切疾病。

【簡答】馬太 18:18 實際上要表達什麼?禁止什麼?

【問】 馬太18:18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在地上禁止的,在天上也要禁止。你們在地上准許的,在天上也要准許。 問題:這直述句表達什麼?地上禁止什麼?律法所禁止的?天上准許什麼? 【簡答】 馬太福音 Matt 18:18-20 這三節提供了很重要的教會對門徒的治理、屬靈紀律、以及罰則與恢復的基礎。經文的焦點是在門徒的帶領與教導。These three verses provide the basis for a process of discipline and restoration in the community of disciples. 若再配合非常類似的經文,馬太福音 Matt 16:17-19,便建構了天主教會非常重要的使徒統緒(Apostolic succession)的觀念。 同樣必須放在經文脈絡來看,前段馬太福音 Matt 18:15-17 是講到要如何贏回犯罪的弟兄,處理方法的第三階段便是教會的介入。接著 v. 17 並沒有明定到底禁止什麼?捆綁什麼?許可什麼?釋放什麼?若連著 v. 19-20 來看,這是強調神所賜給教會的權柄,特別是屬靈方面的,而教會之所以會有權柄,是因為神的同在。而教會權柄,不是主觀上的神說、神告訴我、我代表神、我是教會最大的牧師長執這種類似假先知的言論,更多的權柄使用的量尺是來自神所啟示的真理,教會要有神的同在、在聖靈的光照下合一地判斷、且謙卑地依真理行事。 這段經文,特別是在後現代的多元主義(pluralism)的情境下,特別刺耳。許多人 - 包含我自己 - 都親眼見到且經歴到權柄的濫用(不論是父母、師長、政治、上司、宗教內部),所以不自覺地反對,但我仍必須強調這不是聖經中權柄的觀念。 神賜給教會的權柄,與教會如何執行權柄有所區分。基督徒不可因為教會執行的錯誤,而全盤否認或推翻教會的權柄;同時,教會也不應以權柄自居,要以牧羊人的心牧養神所託付的羊群。 而較靈恩的教派,會引用這段經文來作為醫治、釋放、趕鬼等服事的應用。但我個人覺得有其他的經文可以引用,單以這段經文來用有點牽強,因為與經文的脈絡差距甚遠。(直接引用馬太福音 Matt 10:1, 5-8 或馬可福音 Mark 16:15-18 反而較清楚)

【簡答】從哥林多前書 6:2 來看,信徒難道可以審判世界?

【問】 歌林多前6:2難道你們不知道,有一天我們信徒將要審判世界嗎? 問題:世界是可以由信徒審判?不是神? 【極簡答】 世界仍是由座在寶座上的耶穌基督審判,聖徒 / 義人最多是與主一同掌權治理。又,以色列傳統觀念中,有著義人可以審判列國的觀念。 【簡答】 這個問題(跟所有的問題一樣),要看整段的經文。哥林多前書 1 Cor 6:1-8(或者 vv. 1-11)在討論的主題,是教會內部的紛爭,卻跑到教會外面去按鈴申告。保羅覺得主內弟兄之間的問題,不該跑到外面去由不信徒的人們代為判定(v. 6)。 所以回到原本的問題,要清楚 v. 2 提到的 “審判世界” 是什麼意思?而在這段經文裡,「立即的審判」與「末世主再來的日字的審判」是皆有可能的。而我個人因為 v.2 的聖徒用字以及 v.3 又接著提到審判天使,所以比較傾向後者的解決。 先來看「立即的審判」。當時的希臘羅馬的司法制度,也是有訴訟和陪審團的,只是社會階層差異、賄賂造成的貪腐很常見。 可以參加 New Bible Commentary(老書,且有中文版)的內容: Among the elite of first-century society it was quite acceptable to institute civil proceedings before a magistrate and jury on trivial matters in order to establish one’s social and political superiority over others. In weighing up their decision in such cases the jury had to take into account the status and power of the opposing parties, and the judge had to act likewise in imposing fines. Furthermore, certain persons were excluded from instituting legal proceedings against others; i.e. a son against his fat...

【簡答】馬太福音 19:11-12 說能領受的就領受,到底要領受什麼?

【問】 再請問一下馬太19:11-12只有得到上帝幫助的人才能領受。......能領受的人就領受吧。 問題:我其實不明白這裡耶穌要我們領受什麼? 【簡答】 整段馬太福音 Matt 19:3-12 是從法利賽人提問休妻的事開始的,到了 v. 11 耶穌還始加入閹人(無論天生或是受傷)的概念,這裡指得應是「守獨身」的問題。 故耶穌在此強調的領受,是耶穌所提的守獨身,說明可以為了神的國而選擇單身,這不是強求,同時也不是所有人可以也有能力守著為神國而單身的選項(最起碼我就沒有領受到~),所以可以接受這概念的人,就放心地為服事神而單身吧。 近代最有名為了神而一輩字單身的神學家,就是已故的 John Stott ,CT 有篇文章《John Stott on Singleness》可以參考。同時 John Stott 許多著作都被翻譯成中文,他離世前有本神學味沒那麼重的書《 世界在等待的門徒 》非常值得一讀。

【簡答】當時的社會環境,耶穌為何不張揚?馬可8:22-26 耶穌醫好瞎子為何要他不要再回伯賽大(村子)呢?

【問】 馬可8:22-26 耶穌醫好瞎子為何要他不要再回伯大賽(村子)呢? 【簡答】 這段四福音書中,只出現在馬可福音這裡。根據約翰福音 John 1:14 伯賽大(Bethsaida)應該也是腓力、安得列和彼得的老家。 在馬可福音裡,耶穌多次地囑咐人,不要把他的身份給說出去,不要傳開(Mark 1:34, 44; 3:11-12; 5:43; 7:36; 8:29-30; 9:9, 26, 30,最後面有經文整理。當然就經文的角度,特別是在登山變像前,許多人不知道他的真實身份,還在認識他。然而,亦有當時羅馬政府的統治因素在內。 記得福音書中希律(Herod the Great)害怕猶太人的王以至最後殺害伯利恆地區兩歲以下的男嬰嗎?當時的羅馬政府,不會許可這種群眾集,宣告自己要成為將來的王這種人物存在。從福音書中對耶穌記載,含在使徒行傳耶穌回答使徒們對復興以色列國時刻(Acts 1:6-8),我們可以知道耶穌沒有要改變或顛覆羅馬政權。所以耶穌用比喻講論神的國(Mark 4:10-12)、在醫病趕鬼後要人低調或禁止人說(Mark 1:44; 5:43; 7:36; 8:26)、有時不願意人發現他(Mark 7:24; 9:30-31)、在公開場合常用比喻只在私下解釋清楚(4:10-13, 33-34; 7:17; 9:28)、並且禁止知道他真實身份的鬼或人說出去(1:25, 34; 3:11-12; 8:29-30; 9:9)。 耶穌清楚表明「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Mark 10:45),在當時政治氛圍,避免羅馬政府誤會而造成無謂的攔阻或敵人,也是對的。 這也顯示出四卷福音書的不同,這種在經文裡清楚地禁止人,使耶穌一切所行都是密祕的強調,在馬太福音只出現 2 次(Matt 8:4),在路加福音只有 1 次(Luke 9:21)。這顯示出馬可福音的風格,讓世人看見神的兒子耶穌是無法被隱藏,必定會讓世人看見。 馬可福音中耶穌隱藏身份的經文: 1:34 耶穌治好了許多害各樣病的人,又趕出許多鬼,不許鬼說話,因為鬼認識他。 1:44 對他說:「你要注意,千萬不可告訴任何人,只要去,讓祭司為你檢查,又因為你已經潔淨,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祭物,作為證據給眾人看。」 3:11-12 每當污靈看見...

【簡答】哥林多前書第 7 章是否意指緍姻是受苦,不要結婚較好?

【問】 林前七章28節,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記得是一個人結婚肉身就必受苦嗎? 歌林多前7:28:在這個時候的結婚的人卻會徒增煩惱,我是希望你們可以避免這些煩惱。7:38:總之跟自己的未婚妻結婚固然好,不結婚就更好。7:40不再婚更好。是從上帝的靈帶來的忠告。馬太19:10:門徒說倒不如不結婚得好。耶穌說不是每個人都能忍受這種說法。只有那些得到上帝幫助的人才能忍受。問題:耶穌覺得不結婚比較好?為什麼教會一直鼓勵要結婚? 【簡答】 哥林多前書第7章是很重要且完整關於婚姻與夫妻概念的教導,裡面亦提到保羅對獨身想法,未婚及守寡的原則,甚至是離婚的情境都在這裡可以發展。是教會在教牧的實踐神學中婚姻原則處理非常重要的一章。 先快速地整理哥林多前書第 7 章: v. 1: 暗示哥林多教會的男女關係可能有明顯地混亂。 v. 2-6: 論及男女關係性的試探,夫妻為一體,所以彼此尊重,彼此也為對方的身體負責。沒事別分房睡。 v. 7: 獨身是保羅個人的恩賜。 v. 8-9: 單身(未婚或守寡)若在性的事上守不住,或許結婚更好。 v. 10-11: 夫妻不要分開。(顯示當時有許多夫妻實質上不住在一起) v. 12-16: 保羅建議(不是主的吩咐)不一定要因為另一半的信仰不同而離開,或許可以試試因此可以使另一半得救。 v. 17-24: 這段非常有智慧地鼓勵信徒維持得救時的身份,應用上表明過於急著改變社會上的身份不是保羅優先觀注的。 v. 25-28: 未婚者就保羅自己的建議,可以考慮單身。(這跟當時哥林多教會的處境很有係) v. 29-31: 強調時間有限,在末世的畫面(主要應強調末世的概念,但同時也針對哥林多教會的處境) v. 32-35: 單身者服事的優勢 v. 36-38: 重申結婚與單身的自由 v. 39-40: 再婚的許可 結婚受苦不是指婚姻,而是指當時的情境。 v. 28 的苦難,這個字同時可以解釋成神學性的末世大災難,但也可指一般的外在壓力。我會理解成當時哥林多教會的環境,對於結婚的人(當時的人不是自由戀愛,普遍有未婚妻的概念,v.36 也有提及),會遭受到即大的壓力,所以會有苦難(困難)。這種解法才能合理保羅說娶妻或出嫁不是犯罪。而 v.29 更因為解讀成一般外在壓力而更有意義,v. 29-31 不單指...

【簡答】馬太 23:9 節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只要當成比喻解讀嗎?

【問】 馬太23章九節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只要當成比喻解讀嗎? 【答】 這節經文不能只照字面解釋,它也不能算是個比喻。 Matt 23:8 的一開始有個「但」,之前是提到律法教師和法利賽人的狀況,到了 v.5 特別強調他們做一切為要給人看,且 v.7 甚至說到他們喜歡人向他們請安,所以才會有 v.8-10 的不要被稱作拉比、父、教師(基本上的概念是相同的)。全段看下來,耶穌是在教門徒,對於傳遞上帝關於上帝知識的人,不要被過度抬舉,要不要羨慕這些頭銜。最後以最大的要作僕役,抬舉自己必被降卑作結。 以下是馬太福音 23:1-12 那時,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講論, 2 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 3 所以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 4 他們把難挑的[a]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 5 他們所做的一切事都是要讓人看見,所以把佩戴的經匣[b]加寬了,衣裳的繸子加長了, 6 喜愛宴席上的首座、會堂裏的高位, 7 又喜歡人們在街市上向他們問安,稱呼他們拉比[c]。 8 但你們不要接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老師;你們都是弟兄。 9 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 10 不要接受師傅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傅,就是基督。 11 你們中間誰為大,誰就要作你們的用人。 12 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甘卑微的,必升為高。

【簡答】馬太福音 23:24 是什麼意思呢?

【問】 馬太福音 23:24 是什麼意思呢? 【簡答】 24 你們這瞎眼的嚮導,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馬太福音 23:34)  蠓蟲(gnat)和其蚊、蚋等小昆蟲,根據利未記 Lev 11:20-23, 41 等經文的教導,是屬於不潔之物,不可吃。而駱駝則是該中東地區最大的動物(抱歉,不是大象或是鯨魚),根據利未記 11:4 也是不潔淨,當然也不可吃。 所以這節經文同這段落(Matt 23:13-36)都在指責法利賽人,面對同樣不潔淨的東西,卻是雙重標準。對比較不起眼的小罪(看不太見的不潔之物),非常挑剔,又以此指責別人;但面對顯而易見的大罪(沒有人會看不到駱駝吧!),反倒是呑下去,不僅沒有阻止錯誤,更在這罪上有份。

【簡答】馬太福音 7:52-53 以睡的聖徒多有起來(復活)的,是什麼意思?

【問】 馬太五十二、五十三節所説的是什麼狀況呢?耶穌斷氣時,很多已死聖徒就起來了(如僵屍嗎?)耶穌復活後他們又像多人顯現,但他們不是真人,只是以虛幻的影子顯現嗎?那還挺嚇人的 相同的疑問+1是真人復活?還是靈?那就不是只有耶穌復活啊 【簡答】 這段經文實在是太難了。v. 53 比較清楚,是指耶穌復活後。v. 52 的時間點比較難抓,應是跟 v. 51 同一時段,是殿裏幔子裂開時,同時聖徒也起來(復活)。v. 52 與 v. 53 有個時間差。 舊一的參照畫面會在以西結書 37 章 11-14 節: 11 他對我說:「人子啊,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他們說:『看哪,我們的骨頭枯乾了,我們的指望失去了,我們滅絕淨盡了!』 12 所以你要說預言,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的子民,看哪,我要打開你們的墳墓,把你們帶出墳墓,領你們進入以色列地。 13 我的子民哪,我打開你們的墳墓,把你們帶出墳墓時,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14 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你們就要活過來。我把你們安置在本地,你們就知道我—耶和華說了這話,就必成就。這是耶和華說的。」 首先,我相信馬太福音這裡的經文,目的是要回應也讓希伯來背景的讀者,讓他們看見與以西結書的連結。 接下來才能研究,復活到底是什麼樣子?經文沒有多說明,我個人相信是真實的復活(三元論是靈魂體,二元論則是物質的身體與非物筫靈魂的部份)。這段經文只告訴我們復活了,所以若要猜測復活是什麼樣子?就必須參考其他的經文:哥林多前書 15:20-23 及歌羅西書 1:18。 在哥林多前書 15 章,保羅有特別論到復活: 20 其實,基督已經從死人中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 21 既然死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因一人而來。 22 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同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 23 但各人是按着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然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於基督的。 24 再後,終結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權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給父 神。(1 Cor 15:20-24) 在歌羅西書 1:18 提及耶穌的身份時: 他是身體(教會)的頭;他是元始,是從死人中復活的首生者,好讓他在萬有中居首位。  照這個概念,所有的人的復活,其指標是耶穌。既然耶穌復活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多馬...

【長答】創世記 27 章為什麼祝福那麼重要?

【問】 猶太人為什麼那麼看重父親的祝福?就是祝福禱告,為什麼搶成這樣 繼續問~~(1) 雅各從爸爸以撒騙回來的祝福 (27:28-29)內容根本就不是上帝「親自」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地, 子孫,萬國得福),只是一般物質上的豐盛與權力,不是救贖計劃的命脈,也不像分家產的遺囑(不是兄弟之間的零和博弈), 為何得到爸爸的祝福如此重要? 【長答】 這已經不僅是祝福禱告了,而是聖經中有許多概念(Biblical Imagery)不斷地在重複,透過這些重複的概念,我們可以融會貫通,並理解神許多的形像與教導。 父親為兒子祝福為什麼重要?因為它會引導到理解神如何祝福人,以及神與人的關係(盟約關係)。 先引用 Dictionary of Biblical Imagery 的話 The Bible abounds in pictures of blessing-blessing sought, blessing promised, blessing conferred, blessing received. Blessing presupposes a benefactor and a recipient, and not infrequently there is a mediator who pronounces or confers the prospect of blessing from God to a human recipient. In the Bible, blessing is ultimately from God. 聖經中的祝福有幾個層次(畫面),第一個便是創造(The Creation)的祝福。我們持續地從被造物中看到神的祝福,神也透過這些祝福人類。在創世記第一章,神便賜福給生物(Gen 1:22)。 洪水後神祝福挪亞的方式之中,便是賜下食物給人,養活人。所以我們才會念到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的經文(Matt 5:45)。 第二個畫面便是父親臨終前孩子們的祝福,這在創世記會持續看到。不僅是在文化上強調,也不只是迷信或是魔咒,也不僅是不種願望或許願。除了分遺産的情形,祝福本身帶有一種族長(patriarch)的延續,是一種傳承的正統性,也是一種責任與世代交替。神的應許也透過父親的正式祝福一代代傳遞下去。 第三個畫...

【簡答】復活的身體新的形體是什麼形式?存在在什麼空間?

【問】 林前15:35使人怎樣復活呢?復活後他們會有怎樣的身體呢?15:18上帝教自己的意思給他一個新的形體。 問題:復活的身體新的形體是什麼形式?存在在什麼空間? 【簡答】 基本上哥林多前書 15:12-58 算是對復活的狀態描述最清楚的新約經文了。但是我們在聖經中找不到實際對身體形式的描述,意思是復活時是幾歲?是死的年齡嗎?智慧呢?我們都不知道。 存在在什麼空間?就啟示錄 Rev 20:11-22:21 的描述,復活的人會在日後的新天新地裡,那是與神同在的空間。 不一定是我們想像中的天堂概念:那種一直唱歌、一直敬拜、一直頌讚的畫面不見得是最完整的描述。因為聖經對死後的世界,以及復活後的世界的交代甚少,我相信也表達一種我們更要專注在如何以基督徒身份活著的概念。

【簡答】林前 15:29 是什麼意思?

【問】 請問林前 15:29 「 不 然 , 那 些 為 死 人 受 洗 的 , 將 來 怎 樣 呢 ? 若 死 人 總 不 復 活 , 因 何 為 他 們 受 洗 呢 ?」是什麼意思? 【簡答】 林前 1 Cor 15:12-34 保羅在回應有人錯誤地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保羅強調耶穌復活,同時也表明我們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就是死的意思)因為已經不在罪裡了,所以我們的信有盼望,不只今生有指望,將來也必與主一同復活。

【簡答】馬可福音 5 鬼入豬群,群也很無辜啊!及閨女復活耶穌為什麼不讓人知道?

【問】 為什麼耶穌要讓鬼到🐷群裡,🐷也很無辜啊!為什麼耶穌讓閨女復活不讓人知道? 【簡答】 這跟之前的問題有點像,可以參考《 馬太福音 8:29-32 鬼入豬群的故事,耶穌到底打算麼處置鬼? 》,因為 Mark 5:1-20, Luke 8:26-39, 及 Matt 8:28-34 是平行經文,可以一起看。 豬其實不算無辜,豬的主人更倒楣。現代人才有愛護動物的想法,當時的文化情境好像沒有。附帶一提,照聖經的觀念,其實人不算是動物,人是人,是有靈的活人。故鬼附在人身上,會比附在人身上來得嚴重。 至於為什麼復活這麼大的事,不讓人知道?主要原因應是耶穌的時間還沒到。記得在馬太福音裡,當時鬼都知道耶是大衛的子孫,但耶穌不許他們說,也是相同的原因。在馬太、馬可、路加三卷福音書裡,耶穌都是直到登山變像,以及彼得認出他是基督後,耶穌才開始預言他的受難與復活,向門徒們表達他真正的身份。在此之前,大家(含門徒)都以為他是個大先知,或是偉大的老師。

【簡答】約伯記 1-2 章中,約伯記、只是不了解為何耶穌為什麼同意撒旦?

【問】 約伯記、只是不了解為何耶穌為什麼同意撒旦? 【簡答】 這是個非常困難的問題,單就這卷書來看,可能最好的答案是「不知道」。 另一個可能的角度,就是神許可撒但是因為祂要證明這樣的控告是錯的。畢竟,神才知道約伯的狀況,約伯記的結尾也證明神沒有判斷錯誤。 而在神學上,衍申的問題會是「神為什麼許可惡的存在?」、「神為什麼許可人受苦?」、「神為什麼允許撒但胡作非為?」 你可以用 Google 搜尋找到類似這樣的文章《 神为什么允许苦难临到那些爱主的人? 》,但請不要看耶和華見證人 jw.org 的文章,以及可能找一個可以真正聊與陪伴你的人,才會是最好的方法。

「有時連撒但也對我說話」約伯記 1-2 章靈修心得

不管你視約伯記 1-2 章的天上對話是實際發生的,或是想像中的一個比喻,無論如何,對話確實句句戳中人心。雖說撒但是說謊者之父,但牠對人的控告卻是準確的。人什麼時候會背棄神?不就是撒但所說的嗎? 8 耶和華對撒但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那樣完全、正直、敬畏 神、遠離惡事。」 9 撒但回答耶和華說:「約伯敬畏 神,豈是無故呢? 10 你豈不是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以及他一切所有的嗎?他手所做的都蒙你賜福,他的家產也在地上增多。 11 但你若伸手毀他一切所有的,他必當面背棄你。」(Job 1:8-11) 被奪走一切的約伯,聖經是這樣描述他的: 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沒有犯罪,也不以 神為愚妄 (註:或作也不妄評神) 。(Job 1:22) 如果神拿走了一切,我必定無法得到這樣的評價。在我自以為神學正確地攻擊成功神學時,同時也必須承認,我們的心裡天生就是想要成神滿足我們,我就是如此地自私,常常利用神。 若果第一關過了(我想萬中選一才過得了),那麼第二關呢? 3 耶和華對撒但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那樣完全、正直、敬畏 神、遠離惡事。你雖激起我攻擊他,無故吞滅他,他仍然持守他的純正。」 4 撒但回答耶和華說:「人以皮代皮,情願捨去一切所有的,來保全性命。 5 但你若伸手傷他的骨頭和他的肉,他必當面背棄你。」(Job 2:3-5) 半死不活的,人生有什麼意義呢?僅管他的妻子要他棄掉神!約伯卻守著他的純正(大家常忘了他老婆還活著),而我,可能也是那個棄掉神的人,脆弱地跟別人一樣。神人級的約伯,聖經是如此描述的: 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沒有以口犯罪。(Job 2:10b) 為什麼神允許這些事呢?我想 Job 1:12 及 Job 2:6 的但書給了我們一個底線,即「生命才是最重要的」。好像在神的眼中,一切都是那麼地虛空,只有我們的生命才是最有價、最有意義、最不可動搖、且是神堅定保護。 我的信仰,還要成長。我與神的關係,沒有我想像得堅固。撒但對約伯的控告,句句都可刺在我的身上,招招都令我致命。或許在約伯記的前二章,已經告訴我們一件事「你或許可以用你所有的來證明神的存在,但你一無所有時,神仍在」 也求上帝幫助我,真正地認識祂。

【簡答】馬太福音 22:1-14 被召的多選上的少,為什麼有沒穿禮服的人被丢在外面呢?善惡又如何定義呢?

【問】 在娶親筵席的比喻裡,不論善惡都被召聚去吃筵席,但是只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被丟在外面黑暗裡,為什麼結論還是說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呢?如果惡人因穿上禮服(有神子民該有的中心和順服)就被選上,那起初善、惡的定義又如何? 【簡答】 首先經文脈絡上,Matt 22:1-14 取親筳席的比喻,可以跟前二組一起看,他們都是講道一個繼得利益(優勢 / 恩典)的團體,至終被另一組人(且是被前者看不起的)取代的比喻。 Matt 21:28-32 兩個兒子的比喻 Matt 21:33-45 兇惡園戶的比喻 Matt 22:1-14 取親筳席的比喻 這三個比喻都指向相同的問題:「誰才是真正上帝的百姓?」而解答都將圍繞在根本的改變。 Matt 22:14 結論是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但為什麼會有人因為沒穿禮服被丢出去呢?我們先看 Matt 22:1-10,這是完整的一段。很清楚的,所有的原先受邀者(被召的)都不肯出席,各自做各自的事,甚至更誇張地還殺了傳訊息的僕人。這不是真實的故事,只是比喻,所以用極端的方式來表達,故結果也是極端的,就是那些人的城都被滅了。最後來的是原先沒受邀,不論善惡都來了筳席。 所以細節在這,不論善惡的都來了。我們就在想,這些不論善惡的人結果都一樣嗎?更細的答案其實在 Matt 7: 15-27 兩種果樹與不是稱呼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天國裡。不過在 Matt 22:11-14 馬上就處理了善惡的問題,只是用了「婚筳禮服」來表達。即便不論善惡的都可以來到筳席,但主人是有要求的!You get the invitation, but the demand is still there from the host. 從 21 章的說法就是需要結果子(Matt 21:43)。天國向所有人張開雙手,但天國的主人對祂的百姓是有要求的。 (註:請暫時把因信稱義的神學觀放在一旁。第一這是保羅後來的在加拉太書以及羅馬書的架構,第二則是這觀念需要被雅各書來平衡。這裡必須承認在福音書裡,結果子是耶穌對祂的百姓清楚的教導與要求。) 因此,我們可以這麼說天國是不分善惡的人皆有機會且皆能走進,但是天國的主人同時也要求一個實際的、有改變的、且是結果子的生命。 故 Matt 22:14 被召的多,選上的上就可以有 2 個層次的解釋...

【簡答】馬太福音 21:18-22 無花果做錯了什麼,以致被咒詛?

【問】 無花果做錯什麼,所以被咒詛? 【簡答】 我不懂農業,所以就我查到的資料回答。 經文的時間點是在逾越節前,約陽暦3-4月,此時無花果樹應有果子了,只是還不能吃,要到2-3月後,即6月才會成熟掉果。所以背景是該有果子,卻沒有果子,空有葉作裝飾。Matt 21:18-22 無花果樹的前一段經文是 Matt 21:1-11 進耶路撒冷,然後 Matt 21:12-17 潔淨聖殿。照脈絡來看,不是只是肚子餓不爽,而是用此暗指聖殿/以色列人,空有外表,卻沒有實際的內涵;有了儀式的遵行,卻沒有敬拜的內心;有了聖殿的建築,裡面卻無對神真實的認識。 關於 fig tree 的 wikipedia ( 中文 、 英文 ),以及  When Does a Fig Tree Bear Fruit?

【簡答】馬太福音 8:29-32 鬼入豬群的故事,耶穌到底打算麼處置鬼?

【問】 馬太8:29-32 中 鬼主動要求被趕入豬群,耶穌也准許這樣做。 鬼進入豬後就衝進湖裡淹死了。 問題:耶穌到底打算怎麼處置鬼? 如果豬死了,鬼不會滅。(assume耶穌沒有要鬼死)那耶穌為什麼要多此一舉讓豬死? 如果豬死了,鬼也跟著滅。(assume耶穌要鬼死)那為什麼不一開始就讓鬼死? 我不明白這章節要表明什麼?豬很可憐 【簡答】 福音書中,耶穌處置鬼的方法就是「把鬼從人身上趕出去」,聖經中鬼(撒但)最後的結局是受到神的審判,結局是晝夜受苦直到永永遠遠(啟 20:10)。 1. 這段經文只表達鬼想要附到豬身上。豬是鬼害死的。 2. 豬死,其實鬼還在。 這段經文是不是發生在猶太人的地區(因猶太人不養豬,根據摩西五經,豬不潔淨),一方面顯明鬼的兇惡、一方面顯示耶穌也有在猶太人的區域外工作、同時也看到人們懼怕的能力。

【簡答】創世記巴別塔故事,人統一了語言就可以compete with神?不然為什麼他「們」要因此攪擾人的語言?

【問】  創世紀11:6人們聯合起來了,並且說著同一個語言。日後他們就沒有做不到的事了。 問題:人統一了語言就可以compete with神?不然為什麼他「們」要因此攪擾人的語言? 【簡答】 創 11:6 我會把它放在整個創世記 1-11 的大架構下來看,它強調的是人背叛(選擇自主權而不信靠神)的後果,因此,人們並不知道自己的罪有多大的影響,以為自己可以像神,或是想要像神。 因為有罪的人若變成神,或是像神一樣有能力,其後果是可怕的。所以神選擇變亂他們的口音,降低他們一起幹壞事、幹傻事的能力。我較沒有把重點放在單單變亂口音産生很多語言這個事上。

【簡答】馬太福音 10:35 提到分裂要作門徒的不要顧惜自己所看為重要的家人是嗎?

【問】 馬太福音 10:35第十章章耶穌講了兩次祂來了是會讓人分裂,是指因信祂的名會發生這樣的事,要作門徒的不要顧惜自己所看為重要的家人是嗎? 【簡答】 太 10:35 講到的生疏、分裂、沒有太平,我想更多是提及因為信仰所造成的衝突。並不是門徒不要顧惜自己的家人(想想耶穌之後在太15:3-7對法利賽人表面孝敬父母的指責,以及提前3:8保羅強調看顧親屬的重要),而是強調信仰會是重要的因素,神會是更高或是至終的優先。 我們必須先在信仰認識神的事上堅立,才能好好地面對其他的問題。想想坐飛機遇危險,氧氣罩掉下來,大人要先自已戴好,才能幫小孩子弄,因為先救了自己,才有能力救別人。

【簡答】馬太福音跺下腳下的灰塵有什麼禮儀習俗嗎?

【問】 馬太福音 10:14為什麼耶穌說跺下腳下的灰塵?是指什麼或是當時的禮儀習俗? 【簡答】 太 10:14 若要提及禮儀習俗,比較可能是當時非常敬虔的以色列人根本不與外邦人交往,所以回到家脫鞋時甚至連外邦人領域的土也不想要有關係。這個動作可以解釋成若是他們不願意接待耶穌的門徒,即不願意聽天國近了的消息,就把他們當作外邦人看待。

【簡答】羅馬書 7 提到我裡面的罪,罪是從哪裡來的?

【問】 羅馬書7:17作惡的不是我,而是活在我裡面的罪。 問題:我知道亞當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有了罪。但罪從哪裡來?神設計的? 【簡答】 這問題是羅馬書 6-7 的討論核心。可能要需要看書,而不只能就單一段經文來看才行。 簡答就是當亞當夏娃選擇不相信且聽從神的命令(創3:1-19),罪就開始了。 所以,罪不能算是神的設計,因為善與惡(罪)是不能用二元論去推的。我的例子是你以發明「電燈」,開了就有光;但沒人發明「電暗」,一開就全黑(除非鄧不利多送給榮恩的熄燈器)。

【簡答】馬太福音 17 指施洗約翰是以利亞是什麼意思?又靈魂死後去嗎?

【問】 馬太17:11以利亞確實要先來預備一切,不過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只是沒有人認出他......這是眾門徒才明白耶穌指的是施洗者約翰。 馬太11:14他就是以利亞,眾先知預言要來的那一位。 路加1:17他將擁有以利亞的「靈」和能力。預備人們迎接主的來臨。 問題: 1.這幾節經文指施洗者約翰是以利亞再來是什麼概念? 2.基督神學裡,靈魂在死後去哪裡? 【簡答】 舊約的最後一位先知瑪拉基,在瑪拉基書的結尾 4:5-6 (Mal 4:5-6) 如此記著:「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要差遣以利亞先知到你們那裏去。 他必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免得我來詛咒這地。」,故猶太人相那個真正的彌賽亞來之前,必先有以利亞旳來到。所以耶穌指約翰就是再來的以利亞,同時也表示他就是彌賽亞。 至於「死後的靈魂」,基督教 protestant 並沒有特別的神學強調,只知經文描述死了的人是「睡了」(參考:耶穌說拉撒路的狀態 John 11:11;Matt 27:52 描述聖徒復活前的狀態也是如此;保羅書信也多次如此描述 1 Cor 15:18-20; 1 Thess 4:13-15) 只有天主教教義裡有死後的人會在煉獄 Purgatory,也能衍申出贖罪卷的觀念,馬丁路德 95 條也有對此回應。但丁《神曲》也有煉獄篇的創作。

【簡答】馬太福音 17 登山變像為什麼要搭三座棚?為什麼不能講出來?

【問】 彼得説搭三座棚,要做什麼呢?耶穌會摩西、以利亞一事,為什麼復活前不要講?跟復活有什麼關係? 【簡答】 太 17:4 搭三座棚子,可以表示彼得如同當時許多人一般,認為耶穌是可以與摩西與以利亞齊名的先知。 我其實不是那麼確定為什麼復活前不要講。可能是沒有人信、可能是連門徒自己也不理解,直到後來才明白,也可能是會惹來更多的麻煩。因為自 馬太福音第12章開始,可以清楚看見法利賽人對耶穌的敵意已經越來越提升,這在前11章是沒有被經文提及的。

【答】舊約的神像人嗎?祂的名字?

【問】 這個在舊約的神常常很像人,還可以跟人討價還價,亞當夏娃可以躲避神,創世記中的神,還自稱"我們"。以前聽過,在舊約不同書卷裡,神有幾個名字,是從幾個發展成後來只有一位耶和華。這方面我忘了詳細的解釋了,我有興趣知道更多,有人可以解釋嗎? 【答】 創 1:26 的「我們」是在架構三位一體概念的重要經文支撐 關於神的名字,不算簡答,算介紹吧 嚴格說來,神是沒有名字的(或者我也接受找不到名字)。上帝唯一介紹祂自己是在出埃及記 3:14 God said to Moses, I AM WHO I AM. (I will be what I will) 但這裡仍不算是上帝的名字,更多是上帝的屬性與狀態。 以創世記 2:4 為例,看最常用的和合本與NIV,當翻到「耶和華」時,NIV 用大寫的 LORD 來表達,當翻到「神」時,NIV 用 God 來表達。 (NIV) This is the account of the heavens and the earth when they were created, when the LORD God made the earth and the heavens. (和合本) 4 這就是天地創造的來歷。在 耶和華 神 造地和天的時候, 用 BibleGateway 的《和合本》及《NIV》並排可以看得清楚: 由此去 所以和合本讀到「神」或「上帝」時(希望大家知道和合本有神版和上帝版之分),它在 NIV 是譯作 God,原文是 elohim,表達的是神明、神祇的概念。 而和合本讀到「耶和華」時,NIV 譯作 LORD(留意印刷上一定會是全部大寫 LORD 但印得字體小一點),原文是 YHWH,就是大家常講的「雅巍」神,這是專指基督徒/舊約/猶太人的上帝。只是要明白,雖然我們讀成 Jehovah,音譯就是耶和華,但麻煩的是它不是一個完整的字,且有點不可考。這個字的二個不同作組合,子音一組,母音一組。被據後,以色列人為了表示敬虔,看到這個字讀成 adonay(我的主),把我的主這個字的母音直接加在 YHWH (這是子音)上。硬念就是 Jehovah,沒其實沒人這麼念,所以翻成「耶和華」是個美麗的錯誤。 而我們基督徒常講的耶和華以勒、耶和華...

【簡答】在創世記11章神為什麼還要親自下來看所多瑪蛾摩拉的行為?

【問】 有一段怪怪的,神下去查看所多瑪、蛾摩拉所行的,是否與祂耳中聽的一樣,若是不然祂也知道。神既然是全知的,為什麼還要親自下來看?是或不是,祂在天上難道不知道嗎? 【簡答】 在神學上,我們知道神是無所不知(omniscience)、無所不在(omnipresence)、及無所不能(omnipotence)。只是這些神學架構是由聖經而出,意思是先有聖經經文,然後在從聖經經文中架構出神學。 神學(theology),我個人覺得最好的定義是「人所能想到關於神的知識最好的解釋」 在此前題下,創 18:20-21 我的理解是這是敘事體材(narrative),所以是透過故事來表達一段概念,神是不是全知不算是創18的主線,但是這2節經文,是讓我們看見神暨知道這二城的狀況,但是毀滅這事太重大了,所以神是謹慎與小心的。 至於「聲聞於我」、「達到我耳中」是否要理解成擬人法,或是天使傳達,就都有空間了。我個人傾冋擬人法。

【簡答】羅馬書 11:32 為什麼神把人都囚禁在不順服?

【問】 羅馬書11:32上帝把所有人都囚禁在不順服之中,好使他可以憐憫每一個人。 問題:為什麼? 【簡答】 我也不是很懂。 我的理解神不是主動地叫人不順服,而是人們選擇不順服(這裡所有人指以色列人及外邦人),故在神的標準裡,人人都被圈在(囚禁在 / imprisoned)這個不順服的狀態下,而祂的憐憫要使這群人都得救。

【答非所問】從羅馬書 9:15 神全權決定憐憫來問禱告可以改變什麼?

【問】 羅馬書9:15上帝決定要向誰施憐憫。我們無法選擇,也無法努力爭取。詩篇139:16一天還未過去,每一刻都已經安排好了。 問題:如果神一切已經有祂的計畫,已經預定,那禱告可以改變什麼?神會因為我們的禱告而改變計畫? 【答非所問】 這個問題我回答不出來,因為禱告是我個人最弱的屬靈紀律,而我自已也找不到什麼科學化、邏輯化、甚至系統化的方式來解釋禱告到底改變什麼? 我只能簡答說,禱告是專注在我跟上帝之間的溝通與關係,而長時間為一件事的禱告,最後結果常常是(以下次序是我個人的經驗排序): 1. 上帝改變了原本我所想要求的內容 2. 沒有答案 3. 事情成就了 4. 我很清楚要繼續等

【簡答】馬太福音 5:31-32 的休妻與現代的離婚問題

【問】 馬太5:32 只 是 我 告 訴 你 們 , 凡 休 妻 的 , 若 不 是 為 淫 亂 的 緣 故 , 就 是 叫 他 作 淫 婦 了 ; 人 若 娶 這 被 休 的 婦 人 , 也 是 犯 姦 淫 了 。 Q1:被休的太太好像受到3次受傷:(1)自己沒有犯姦淫,卻被丈夫休了(煮飯難吃?!當時的猶太社會,好像什麼原因都可以休妻)。(2)太太沒犯姦淫,被休後竟然等成「淫婦」!(3)若有機會再婚,又會連累新任丈夫,叫他成為犯姦淫的人。Q2: 按當時的時代背景,是這樣解釋32節嗎?Q3: 32節如何應用在我們今天對離婚的看法呢? 【簡答】 Ans 1: 我無法判斷這女子是否受傷 3 次。但是人可以休妻,決定權在男性不女性,並不是摩西五經寫下來或規定的,而是當時原本的文化情境。 Ans 2: 耶穌反倒是提高休妻的難度,強週必須是犯姦淫才能休妻,這是一種重申婚姻價值的實踐。而 5:32 是寫給男人的,是男人使被休的女子犯姦淫,注意那個「叫」,強調女人是被迫的,主要用意不是定女人的罪。 Ans 3: 這個問題相當複雜。神學生們報告可能會寫,但我沒有看過哪個傳道人把它寫下。我個人是站在基督徒因姦淫或另一伴遺棄是可以請求離婚的立場。但我想強調一點,另一伴出軌,受傷害的另一伴是有權選擇離婚的。基督徒過度強調要饒恕或等候另一伴回頭,沒有比較符合聖經。若受傷害的人決定原諒或等候回頭,他/她必須出於自由意志的決定,那是個權利,旁人不該也無權用較屬靈、要愛主、要對神有信心等概念或扣帽子定罪的方式來要求。

【簡答】求還是不求?馬太福音 6:8 跟雅各書 4:3 的張力

【問】 Matt 6:8 你們沒有祈求以先....已知道了 但為什麼又有別處說:你們得不到是因為不求,求了也得不到是因為妄求⋯⋯這整個從很久以前就讓我ㄧ直轉不過來 【簡答】 我自己是這樣區分的。 Matt 6:8 是針對那些彷彿以為一直嘮叨神就會回應的人,強調神知道。 James 4:3 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面向是針對那些因著自己私慾而非求神的國度的人。 老實說,禱告這檔事,是我自己最弱的屬靈操練,而且,用邏輯去劃分我也常當機。現在的我就是相信神知道我的狀況(這是神的事),同時我也學習花時間把自己的需要跟神說,透過禱告跟神互動。我的禱告比較是需要的陳明,一年中沒幾次是特別迫切的跟神說我一定要得著,或者什麼事一定要發生,可能跟我的個性有關吧。 我比較視禱告為與神的互動,而非得著回應的手段(或公式)。 【整理 Yu Chun Chen 的回應】 從經上與許多其他見證可以看到,神喜歡藉著禱告、特別是代禱行事,但有些見證中甚至是神催逼代禱者起來代禱 那麼神為什麼喜歡藉著人的禱告成事呢?我想是他喜悅和人建立關係 ~ 若只是片面的施恩,如日光普照、甘霖落下,人往往對那是神的恩典無感,但當藉由禱告成事,人才真實的有這是出於神的感受(若是代禱,更能藉此成就人和人之間的關係) 總之,神樂意藉著人的禱告來成就他所喜悅的事情,因為他是樂意與人產生連結與互動的神。但禱告並不是操控神的咒語或法門,我們還是要小心貪心的陷阱。這在我自己有孩子後,感覺更深刻。 很多時候我知道他很可能有甚麼需要,但不會希望他自己沒察覺到、發出請求,就直接替他作好,而是會在他主動說了才去幫他(某些程度上也是希望他別覺得爸媽幫他是理所當然的)。 但我也會提醒他,雖然他的需要好好講出來,爸媽會在意也願意幫忙,但也不會他想要甚麼都給他。 神不用我們說也了解 /但神也希望我們主動說出.這兩個都是真的喔 當然我是在帶孩子後更有感覺,但就算是對朋友,你看到了他有某些方面有需要也願意幫忙,但你也希望他是主動對你說他想你幫忙,這兩個並不衝突吧。

聖經速讀與靈修

速讀聖經是我推動讀經的一個方法,速讀聖經的好處是能夠持續對聖經熟悉,有概念。 只是速讀能增加概念與知識,但不太能改變生命。較能改變我自己的,我仍堅信是靈修。透過一小段甚至是一小節經文,研讀、思想、被聖靈光照、認罪悔改、進而逐漸在思想行為上改變,這是靈修的力量。 速讀時可以作這種摘要,但這不是靈修 其實我是沒有辦法每天都為了靈修而靈修的,經實驗我個人也無法逐章逐節靈修,研究聖經可以,但是靈修就是有困難。所以我結合了聖經速讀,透過一定規律的讀經,不一定是每天,可能三天,可能五天,有時讀半天什麼都沒有。只要持續讀經,那吸引我的經文遲早會跳出來,或者是一小句話、或者是一個對神的認識、或者是後續的研經(如串珠或是相同字詞),聖靈常常使用這種方式光照我。其結果有時是流淚悔改、有時是認識神的偉大、有時是事工上的新想法、有時是一個神學或是基要真理的重新認識、更有時是生活中的即時雨 - 安慰、鼓勵、釋放、信心、突破……。 靈修是很個人的,它不一定是神學的正確、不一定通得過真理的驗証、不一定可分享、甚至只是當下的提醒。 麻煩的是,老基督徒都說靈修很重要,但對大部份人而言,「靈修」是一個術語,是個非常空洞的概念。因為~重來就沒人陪你靈修過。要我靈修可以啊!誰怕誰?只是靈修到底是什麼? 所以在【 每日讀經-就像作重訓-老梗但重要 】FB 社團,我每週會發 2 次靈修心得(不一定要我自己,那些一在版上潛水的傳道人也歡迎貢獻),其目的是鼓勵大家,也讓大家看到不同的靈修形式,以及不同的感動。 若是速讀時突然有感動,停下來思想,最好把它寫上來,它往往就是神那天對你說得話,那就是靈修。

【簡答】馬太福音第 5 章中律法的標準有移動嗎?

【問】 馬太5:17-19論律法的重要不會消逝,不能忽略。馬太5:38論報復,5:43恨敵人。又對律法有新的註解。到底要律法是不是絕對的?還是是可以依時代的情勢改變? 我的困擾是最近也在讀利未、民數和申命記。覺得舊約和新約的神好像是兩種不同的ecosystems  【超簡答】 律法不是單就字面上絶對不變的。 律法的原則與標準不會因著時代的情勢而改變。但因著時代的不同,在判斷與實踐上需要留意。 馬太 5:38 & 5:43 在論報復與恨敵人的事上,強調的不是外在罪的行為,而是人內在本質上的問題(NIV 釋作 sinful nature)。並不是要改變律法是是否違法或是認定犯罪行為的標準。 【簡答】 耶穌在提及律法時,它的概念是指摩西五經(即創出利民申),雖然猶太人後還有很多口述傳統規範,這我們就不討論了。基督徒往往會認為只要讀新約就好,而且覺得新約和舊約的神不是同一位神。先強調一個對聖經的概念: 聖經是在陳述一個神的救贖,而這個救贖歴史對於神的啟示是漸近的,對神的認識也是漸近。 然後來看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當中對律法的記載。可以用簡單的拆解,把律法拆解成三類:敬拜儀式類(ceremonial law)、道德層次類(moral law)、及審判民事刑事類(judicial law)。這種分法有助於我們思想這些律法如何套用到現代情境。學者們對於舊約律法要否要遵行及是否維持標準有不同意見,特別是倫理學在應用上最麻煩。 我個人的立場,總原則是相信律法的標準與原則仍在,且我個人會努力尊守,但很需要情境化,且不輕易地就只看字面的意思。 也就是說,因為耶穌說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Matt 5:18),且祂來是要成全律法(Matt 5:17),所以我個人會持守律法不變的這個原則。一般而言,實際應用比較像是這個樣子: 認識一個律法(或是條文)。 分辨它是命令(command 就是一定要做)、禁令(prohibition 就是不可做)、還是描述情境(description)。 區分是描述罪,還是描述潔淨(不潔淨不代表有罪)。 有沒有跟其他的律法抵觸或衝突,一定要找出來。 有沒有較新的(例利未記跟創世記比,新約跟舊約比),特別是新約有沒有再增加什麼描述。 研讀情境。詮釋它是原則、例外、或是某些附加狀況...

《尼希米記》簡介

以斯拉這位文士,帶領著第三批人回到耶路撒冷,而尼希米接著,帶領著第四批文回到耶路撒冷。《以斯拉記》的重點放在重建聖殿,《尼希米記》可以清楚地讀出重建耶路撒冷城成為點點。一樣無法辨視出特定的作者,故成書日期也不敢任意斷言,最早的成書日可能落在在 400 BC 左右。 此書一開始就帶著我們認識尼希米是怎麼回到耶路撒冷的,一位在王面前的酒侍(2:1),在亞達薛西一世(Artaxerxes I, 465-425 BC)第廿年(444 BC)單以一個信仰上是普通信徒的身份,回到耶路撒冷。看著一切荒涼,聚集並鼓勵群眾,隨後馬上開始建城牆的計劃(2:11-19),當然阻礙者也有(2:19-20)。關於城牆的記戴非常詳盡(3:1-32),對歸回者名單的記錄也完整(7:5-73)。因著參巴拉等人的等對(4:1-3; 6:1-2)、甚至是計謀破壞,回歸的群眾更加團結,當然也更辛苦,必須一半作工,一半拿兵器(4:16-17),過程辛苦,生活也不簡單,一般平(貧)民百姓連生苦都有困難,尼布米強力地主導讓官長、貴冑們與民同心(5:10-13)。從第八章起,是一個從以斯拉記一直到現成美好的成果,在以斯拉宣讀律法書之下( 8:2),百姓們歡喜守了住棚節(8:18),接著更是因認識律法書,以認罪、敬拜耶和華作為回應(9:1-3),祭司、利未人、百姓甚至還簽名立約(9:38),且記下完整的立約者名單(10:1-36),本書以尼希米在與外族通婚、利未人無人供給以至無法供職、不守安息日等事件的改革中結束。 本書不只是記錄,若以神學的角度,幾點或許可以參考: 1. 我們可以看到在歸回時期領袖團體的轉變,不只是有領導,更看見群眾的積極投入。我們可以思想一個國破家亡的民族,為什麼重新建殿對他們如此重要?在經歴七十年的被據,他們對神的態度與認識有什麼轉變? 2. 聖潔、敬拜不再只是有聖殿,有城牆就好。更需要許多細節的維持與投入,特別在 13 章看得很明顯。 3. 外族王的支持與資源投入,對於上帝的計劃成就,佔了什麼角色? 4. 相較以斯拉建了一個神的律法牆 - 強調屬上的忠心;尼希米的牆似乎更強調分別,把百姓與敵人分開,分外邦人與本族人分開,實體的牆也因著尼希米而建立。 現代的基督徒,特別在台灣與西方的思潮,皆是強調人權、尊重愛、看重個人選擇……等大文化環境,讀起尼希米記會自然地反感,看見強...

「八福不是我的福!」馬太福音 5:3-10 靈修心得

馬太福音的八福很有名,甚至 Jesus Fashion 還弄個帶動唱 3心靈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4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5 謙和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土地。 6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7 憐憫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憫。 8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 神。 9 締造和平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 神的兒子。 10 為義受迫害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Matt 5:3-10) 我們稱為八福,但英文聖經標題並非 8 blessings,而是用 Beautitudes,顯明是極大的喜樂與福氣。語法上「有福了!.... 的人」更有強調感,只可惜這並非中文的語法。 我們唱著八福的歌,告訴別人神的應許是多麼地美好, 但,心裡真得想要這種福嗎?而這八種人,只會說他們值得你尊敬,心裡可能不想變成這樣。因為別人美好的見證叫故事,但發生在我身上就叫事故。 虛心、哀慟、溫柔、飢渴慕義、憐恤、清心、使人和睦、為義受逼迫的人們,這些可都是我們代禱事項會提到的人,同時是在潛意識裡覺得可憐的人,因為我們眼睛看到的結果就是這麼現實。不僅在耶穌的世代,說這些人是有福的會令人震驚;在現代,同樣令叫吃驚!這八種品格或生命是令人讚美的,但卻不是被高舉和追求的。當傳道人在講台上在特會中高舉成功、為主爭戰、不斷得勝、疾病走開、困難突破、敏銳聖靈避開一切災難的講題同時,無形中硬生生打臉八福的人。我們聽著商業味、成功味、能力味、廣告味、魅力味濃厚的傳道人的演講,反應出其實我們是聴著心中隱藏地偶像所傳遞的講道,我們聆聽的是「我想要」的聲音,而不是「福音」的聲音。 除非,天國是他們的、得安慰、承受地土、得飽足、蒙憐恤、得見神、被稱為神的兒子、擁有天國是我們真正嚮往的,我們心中才會認定八福是祝福。那些人,是真的有福了。 沒有一個基督徒會說他不信福音,只是,當耶穌基督的福音並不是人生頭獎,而只能當安慰獎,就不能算福音了。100% 中獎率的 500 元刮刮樂,頭獎 2000 萬,安慰獎 50,你心中認定的福音是哪個獎?哪個才是你真正的福音? 我知道我的心常常背離神,需要聖靈透過神的話光照我。

【衍生】從創世記第 1 章的人與第 2 章的亞當,所面臨經文與科學衝突。

【問】 創世紀第一章26節神已經創造了人,然後在第二章伊甸園才又提到創造了亞當,這個部分有疑問🤔️,所以在亞當已先已經有人在這地上生活? 創1:27神照著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這是第六天。創2:21在伊甸園裡,神將亞當的肋骨取出才造了夏娃。所以第六天造的男人女人就是伊甸園外的人? 【經文】 若是以創1-2的文字來看。其實包含了二個創造的故事。留心創1:1及創2:4,它是分開的段落。所以我們可以有很多猜測,因為這不是以科學的架構在論述。 【個人信念】 所有讀生物學,甚至是科學的人在創世記第 1-11 章都會有許多問題。若是仔細去以科學角度作調合,會很辛苦。我必須承認我自己若只用科學角度去看創世記,會是條死路。 單只針對「人」的問題,我的立場簡單如下,這是我自己多年來慢慢理解與思想形成的: 創世記第 1-11 章架構了一個信有神,且從神角度來的世界觀。 創 1:2 - 2:3 與 創 2:4-25 是二個獨立的創造故事 narrative。 創 1:2 - 2:3 聚焦在一切之始,創造了萬物。 創 2:4-25 聚焦在人的被造,我們是有靈的活人。 我相信先祖亞當是第一個人,是歴史上真有的人物。 創 2:4-25 還架構了神賜給我對於兩性角色與婚姻的世界觀。 創 3 是真有其事,且表達了人的墮落與罪的影響。故亞當是罪從一人入了世界,而基督成了末後的亞當(林前15:45-50; 羅 5:12-21; 8:5-11, 20-22),我因信基督而成了新造的人(羅 8:29; 林前 15:49; 林後 5:17)。 我無法確定是否亞當和夏娃是不是生了全世界的人類(即我無法知道創1:26-27、創2:7的真正時間序) 照聖經所寫,確實該隱的妻子似乎不是亞當和夏娃生的。 我個人無法決定創 6:1-4 的那些"人"要相信那一方的說法,我定調我無法理解與說明。 11. 我無法否認神的存在,這是我的人生親自經歴,我太太與我全家每天也持續在見證與經歴的。 我無法說科學跟聖經衝突時,我一定單方面地支持聖經的字面解釋。 我不是字面解經類純創造論的支持者,我也不是一切都靠演化論的相信者,我還在認識地殼變動、盤古大陸、宇宙起源的知識、恐龍滅絶……等,許多都還要繼續學習。

【簡答】馬太福音 1:17 為什麼要特別提 14 代 3 次?

【問】 I’d like to know what the purpose to mention 14th generations 3 times in verse 17. 【簡答】 這個三次14代的問題,我覺得作者是使用數字概念,表達完整性。 這是馬太個人的風格之一。這三代的的轉換含開頭,各有4人:亞伯拉罕、大衛、巴比倫被擄、耶穌。引含著不代時代的轉換。但其實必須把大衛算2次,及耶穌放進來才會有 3 個 14 代。 而有人鑽研到 Hebrew Gematria (希伯來字母與數字互換),希伯來文中的 David,去掉母音(因為書寫上母音是省略的,很機車)後是 D, V, D,用 gematria 轉換後剛好就是 4+6+4=14。 許多人認為希伯來文化中,七代表屬靈的完全(spiritual perfection),因此 14 這個數字 7 x 2 也可能有某種意涵。馬太福音主主禱文有 7 個請求,耶穌後來還講了 7 禍。甚至還讀到 8 福,馬太福音共有 5 篇講論discourses…… 雖然我是理科男,但我對聖經這種數字概念,特別是 gematria 不感興趣,所以個人立場是知道,但沒有想去深究。除非作者寫進來(如 14 代),我才會想了解。我連 word play or name play 有時也覺得別過度穿鑿附會。

【簡答】從羅馬書 3:23-28,舊約的人沒有耶穌,靠什麼得救?那亞伯拉罕呢?

【問】 羅馬書3:23-28我們藉由相信耶穌的祭,而與神恢復正確的關係。而不是靠律法。那舊約時代的人沒有耶穌,只有律法,靠什麼得救?又羅馬書4:1-3亞伯拉罕因信稱義。是不是不用靠耶穌的血和十字架。靠「相信上帝」也可以稱義? 【超簡答】 超簡答:1. 舊約時代靠信心行律。2. 亞伯拉罕的確是因信稱義。 【稍長回答】 這個問題難度很高,單就羅馬書 3-4 章的經文來看。 羅2:羅保先陳述神必公平公正地審判人(2:6-8, 11),然後提及在律法之外和律法之下的人,神審判他們的方式(2:12-16),(我個人是持較開放的態度,認為保羅只有講聽聞福音且憑信心相信的人必然得救,但留了空間給從未聽聞福音的人)。接著馬上討論猶太人有律法的問題,提醒他們真割禮是在內心出於聖靈(2:29)。 羅3:稍微提到猶太人提早擁有律法的好處(之後會再論述),但~其實若真得討論義,沒有一個義人,無人能藉律法真正的稱義,律法主要是叫人知罪(3:20),接下來如妳的結論,舊約的人透過獻祭贖罪,而現在因神設立耶穌的贖罪祭(挽回祭)(3:25),因相信耶穌所做的無償地稱義。且同時信心反倒鞏固了律法。 羅4:因為猶太人非常相信他們是亞伯位罕、以散、雅各的子孫(割禮在律法之前),直到摩西時代律法才完全,所以保羅這時從律法跳到摩西律法頒布前的亞伯拉罕,陳述在創世記時神就算他為義(3:9),陳述真的後嗣是靠信心傳承(以前是憑信心行律法),而不是只有外表行律法。律法所帶給我們的應許因著信心(效法亞伯拉罕之信)而完全(4:14, 25)。

《以斯拉記》簡介

舊約聖經的雅崴神對亞伯拉罕及其後裔的應許,原以會在大衛王朝時達到巔峰,但卻在北國以色列國 722 BC 撒瑪利亞被亞述攻陷, 南國猶大國 587 BC 巴比倫攻陷耶路撒冷後,宣告亡國,劃上句點。只是那只能算是短暫的句點,因為《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讓我們看見,即使亡國,神的手仍在。 若是沒有西洋歴史及地理的背景,讀起舊約,特別是以色列國建立後,會格外地辛苦。因為許多的人名與地名大量地出現,很容易搞混,一不小心變成時代錯置(anachronism),腦海中張飛打岳飛。《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需要一起看,它們原本是合在一起的一卷書。直至 1448 AD 希伯來文舊約 Hebrew Bible 才根據《武加大譯本 Vulgate》的做法,將二卷分開。很難判定到底誰是此書的作者,連成書日期也差距很大。但此書的寫作時間背景應是二約之間的沉默時代,即舊約《瑪拉基書》到新約《馬太福音》的 400 多年,政治與歴史豐富,但神的默示與啟示卻是一遍沉寂,故叫沉默時代。而透過以斯拉記的建殿過程,似乎是對於上帝的啟示,神對祂選民的照顧,帶來一絲曙光。 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其實是我個人舊約讀起來最痛苦的二卷書,因為它們不是照時間軸書寫,而是按事件軸來書寫,這是非常困擾一般讀者的。下方的時間對照圖可以作為參考。 雖叫《以斯拉記》,其實以斯拉這個人一直到第 7 章才會出現。前 6 章的焦點在重建聖殿及所遭遇的擱阻,當然畫面高潮是分不出歡呼聲與哭聲(3:13)及守逾越節(6:19-22)。建殿的主要角色是所羅巴伯及耶書亞,當然你也會看到舊約先知書的先知哈該及撒迦利亞在這裡被提及。值得留意的是 4:6 - 7:21 的時間序,中間又有好幾個波斯王的名字被提及,所以若對歴史很在意的讀者,需要小心。5:13 的巴比倫王塞魯士就是波斯王塞魯士,因他打敗了巴比倫;而 6:22 亞述王的心指得是波斯王大利烏,因為波斯帝國勝過亞述帝國,所以才被叫亞述王。以斯拉在 7-10 章才是主角,繼續建建與維護聖殿,讀者將會看到以斯拉來耶路撒冷的過程、王的供應、以及用現代基督徒的角度覺得不可思議地處理與異族通婚的問題。 註:以斯拉與尼希米不只是在歴史時間點兩人有重疊,且在尼希米記第 8-9 章,以斯拉有出現並成為主要的帶領者。 -- 此文的主要目的是幫助【每日讀經】群組對聖經每卷書有個快速簡單...

「本以為羞恥 - 信靠神必經的掙扎與決擇」以斯拉記 8:21-23 靈修心得

以斯拉記 8:21-23 和合本修訂版的經文寫著: 21 那時,我在亞哈瓦河邊宣告禁食,為要在我們 神面前刻苦己心,求他使我們和我們的孩子,以及一切所有的,都得平坦的道路。 22 我以求王撥步兵騎兵幫助我們抵擋路上的仇敵為羞愧 (和合本為譯為羞恥) ,因我們曾對王說:「我們 神施恩的手必幫助凡尋求他的,但他的能力和憤怒必攻擊凡離棄他的。」 23 我們為此禁食祈求我們的 神,他就應允我們。(Ezra 8:21-23) 第 22 節「為羞愧」在 NLT, ESV, NKJV 都譯作 I was ashamed to ……,很難想到以斯拉寫下這個感受,我們好像第一次看到看到這節經文。 一個通達神誡命和律例的文(7:11a),得到王的支持及財務保障(7:11b-7:26),看起來有信心、萬事俱備、也有群眾回應的領袖,在面對回程的路上,竟也如此猶豫。他不是一個人,他要向一大群人負責。他跟亞達薛西王說出「神施恩的手必幫助」,但最後他仍向王要了軍隊。 這很真實,也讓我再思「什麼叫信靠神?」 信靠神對我而言,潛意識中沒有說出來的定義是「在密室的禱告中單單仰望、沒有人的介入、更不可以自己去要」。當你知道 禱告的海德 (John Hyde)是如何地依靠上帝,讀到 喬治慕勒 (George Müller)是如何大有信心地禱告、攞好餐具、然後食物就這樣被人送來餵飽孤兒院的孩子,看著 GoodTV 真情部落格 中現代版神蹟奇事,聽著講台上大牧師們傳遞著神奇且偉大的異象,你會以為這才叫有信心,這才叫信靠神。更慘地週遭居然有很多自己不見得有信心,但喜歡告訴別人什麼不叫有信心的基督徒們,八卦又八股地傳遞著「你要好好禱告」、「千萬別告訴別人,好好信靠神」、「要等候」、「或許是神沒有開路」等洗腦名言。屋漏偏逢連夜雨,你會覺得,自己是不是世界上最沒有信心、最無法信靠、最沒有耐心、且神又一直不理你的那一位。 是的!教條式律法主義的想法,把我怎麼做才是信靠神,跟做什麼就不是信靠神緊緊地綁在一起。 我想到幾個親身的經歴。第一件事發生讀神學院時,一門財務課程要求我們要一對一見財務顧問。當她知道我沒有工作時,她說這是一種懶惰,需要去找份工作。我很生氣,因為她完全不明白華人教會文化中對傳道人的潛規則:財務上要吃苦要信靠神。若是你們教會的神學生每天上午在三明治店打工,晚上上夜班在小7或麥...

【每日讀經】群組參考資料總整理……持續更新中

舊約: 創世記簡介 以斯拉記簡介 尼希米記簡介 新約: 馬太福音簡介 專文或問題探討: 專題或概念 【 分享 】聖經速讀與靈修 【 簡答 】舊約的神像人嗎?祂的名字? 【 簡答 】復活的身體新的形體是什麼形式?存在在什麼空間? 【 長答 】為什麼祝福那麼重要?(從創世記 27 章) 【 簡答 】當時的社會環境,耶穌為何不張揚?馬可8:22-26 耶穌醫好瞎子為何要他不要再回伯賽大(村子)呢? 【 長答 】饒恕一定是要和好恢復關係嗎?(馬可福音 11:26 節的問題) 創世記 【 衍生 】從創世記第 1 章的人與第 2 章的亞當,所面臨經文與科學衝突。 【 簡答 】創世記巴別塔故事,人統一了語言就可以compete with神?不然為什麼他「們」要因此攪擾人的語言? 【 簡答 】在創世記11章神為什麼還要親自下來看所多瑪蛾摩拉的行為? 【 長答 】創世記 27 章為什麼祝福那麼重要? 出埃及記 【 簡答 】出埃及記4:24為什麼神要殺摩西?4:25西坡拉割兒子的包皮為什麼神就放過了摩西? 約伯記 【 簡答 】約伯記 1-2 章中,約伯記、只是不了解為何耶穌為什麼同意撒旦?  馬太福音 【 簡答 】馬太福音 1:17 為什麼要特別提 14 代 3 次? 【 簡答 】馬太福音第 5 章中律法的標準有移動嗎? 【 簡答 】馬太福音 5:31-32 的休妻與現代的離婚問題 【 簡答 】 馬太福音 5:44 所說,實在好難做到,光是不論斷不批評己經很難,更何况還要為對方禱告,5:48 的要像天父完全一樣,要怎辦才好 【 簡答 】求還是不求?馬太福音 6:8 跟雅各書 4:3 的張力 【 簡答 】馬太福音 8:29-32 鬼入豬群的故事,耶穌到底打算麼處置鬼? 【 簡答 】馬太福音 10:14 跺下腳下的灰塵有什麼禮儀習俗嗎? 【 簡答 】在現今如何詮釋馬太福音 10:21, 34-39 的經文? 【 簡答 】馬太福音 10:35 提到分裂要作門徒的不要顧惜自己所看為重要的家人是嗎? 【 簡答 】具體而言,褻瀆聖靈指的是什麼? 【 簡答 】路加12:51-53(馬太 10:34-35)我來是要讓世人分裂,彼此對抗!請問是什麼意思? 【 簡答 】你同告你的對頭去見官,還...

《馬太福音》簡介

新約聖經共有 4 卷書在講耶穌基督的故事,書卷都是以福音作結尾,分別是: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其中約翰福音的寫作風格明顯地與其他三卷不同,而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初讀起來非常相似,很多經文的內容幾乎一樣,我們通常這三卷為 synoptic gospels(中文稱作符類福音、共觀福音……等)( 註1 )。目前大致上認為馬可福音的成書日期最早,所以很多新約神學導論或是新約導論的書籍會先探討馬可福音,但這並不是我們的主要目標。若是想趁這個機會把四福音書一起攤開來讀,也有現成的工具書可用( 註2 )。 初代教父認為此卷福音出是出自使徒馬太(就是12使徒中的那位稅吏),福音派的傳道人大都會這麼教。慢慢地大家就會發現,新約聖經每卷書的作者,現代學者們幾乎會有不同的見解,或者最起碼對教會傳統教導的挑戰,所以習慣就好了。至於成書日期的討論,幾乎會套用到所有的新約書卷,就是大家都是相對的,只有一個絶對日期,就是 AD 70(現代許多學者用 CE 70 以除去宗教色彩)的耶路撒冷城被毀,所以這個日期是個很主要的分水嶺。一般而言,普遍認為馬可福音成書日可能是 55-70 AD,考量到早期教父們的教導,馬太是作者的真實年齡,以及馬太福音 22:7 是否算是對聖城被毀的預言,仍然建議把成書日期定在 AD 70 以前,但不會早太多。 馬太福音的有一個經文上很明顯地特徵,就是大量地引用舊約。並且相較其他福音書,有些資料或言語專屬猶太人,似乎假設讀者已經知道而不多加解釋。當我們細讀馬太福音時,會發現「天國」這個詞是在馬可和路加都沒有出現的、「律法和先知」也比其他福音書多強調。基督徒常背誦的主導文,是馬太福音的版本。 若是真要說清楚馬太福音的寫作目的,摘用 D. A. Carson & Douglas J. Moo 著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的內容(p. 158),至少包含 5 點: 耶穌基督是應許的彌賽亞、大衛的後裔、神的兒子、舊約所指的以馬內利。 猶太人並沒有辦認出耶穌基督的工作。 因著耶穌基督的出生、死亡、復活、高升,祂作王掌權的末後的國度已經開始。 福音的國度透過透過每個真心相信且跟隨耶穌基督的人已經展開。 5. 彌賽亞作王不只是滿足了舊約的預言,更在祂的再臨會完全成就。 -...

「5位有缺陷的女人」馬太福音第 1 章靈修心得

馬太福音 1:18-19 是這樣記載約瑟與馬利亞的: 18 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給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 19 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當眾羞辱她,想要暗地裏把她休了。(Matt 1:18-19) 約瑟是個義人,最基本意思是他是個尊守律法的人。對於一個還沒結婚就懷孕的女人,若按著摩西五經的教導,需要公開事件且請祭司進來協助查驗(Num 5:11-31),若為真,這女子該被處死(Deut 22:23-27)。但~約瑟居然沒這麼做?繼續讀下去會看到他還在「想」(和合本譯作思念)的時候,天使就介入了。我只是好奇,經文說約瑟不願意這麼做(v. 19)。千萬別把約瑟好面子想要熄事寧人的猜想丢進來,第一是因為當時文化情境不是這樣,第二是因為經文非但沒說,還引導我們往另一個方向去看。 我看到一個律法與執行的上的落差。約瑟有權這麼做,但是他選擇別的作法。我的思想很早就被權利與義務綁架,特別在一個被壓迫的世代,帶著被壓迫者甚至是受害者的心,所以不會放棄任何一個權利,特別是可以討回心中那口怨氣的時候。我會緊緊地抓住,討回一切該屬於我的公道。而約瑟,經文稱他為義人,做了另一個選擇。 就人的看法,馬利亞是有缺陷的:有犯姦淫的可能性,這個婚姻與起點不太對。看回頭看馬太福音中耶穌家諎的其他 4 人,個個有缺陷:她瑪應是猶大的媳婦(Gen 38:1-30),在亂倫下生了法勒斯和謝拉(v. 3)、喇哈原本是妓女(Josh 2:1),卻是波阿斯的媽媽(或先祖)(v. 5),波阿斯後來的妻子是摩玾人路得(Ruth 1:4),是大衛王的曾祖母(或先祖)(v. 5),所羅門王的生母(v. 6),大衛的妻是拔示巴原是烏利亞的妻(2 Sam 2:2-27),是大衛用奸計奪來的。馬太福音特別記載了以利色人眼中(其實我們的眼中)5 位有缺陷的女人。 而這位四福音書中,只在這提及的 Immanuel 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的耶穌,與這 5 位有缺陷的女人連在一起。NLT study Bible 解釋得很好 The unusual mention of women with stained reputations, several of them Gentiles, is noteworthy in Matthew's genealogy. T...

《創世記》簡介

除了瑪拉基書3:10請大家作十一奉獻的經文外,我想《創世記》應該是教會主日講台,兒童主日學最常被引用的經文了。雖然不是那麼常被聖經其他卷書引用,但卻是妥拉(Torah 聖經前五卷書)、整卷舊約、甚至是新約的基礎。在系統神學中,無論是神論、人論、罪的問題等主題的入門。 創世記經文中並沒有表明作者,但傳統上保守的基督徒仍支持是由摩西所寫(編)。 創世記十分具有故事性,人物也耳熟能詳。一開始前十章創造的故事,亞當夏娃,挪亞時期洪水的故事、巴別塔……等,再一次讀,都會幫助我們重新發現經文的細節。亞伯蘭(亞伯拉罕)在第十一章登場,這位信心之父與神的關係,劇情超展開到以撒、以掃及雅各二兄弟、雅各的兒子們(雖然約瑟篇幅超長)的故事,最後停在雅各之死與埋葬。值得我們重新品味。聖經是本救贖之書,而創世記又是舊約第一卷,因此許多的主題會由此展開,基督教的世界觀由此展開,你將認識到創造的概念、人的起源、人的本質、罪如何來到、人的問題、神的應許、信心的表現、神細節的工作……等。 當然,現代的科學觀念也全然在此卷書碰撞,所有讀的人都會面臨數百年來進化論與創造論之爭,創世記中時間的概念與單位的衝突,當然,宇宙的起源也是一開始就有的挑戰。想邀請所有的朋友,在作出結論之前,先認識這卷書所要表達的內容,然後,再慢慢地下結論。 -- 此文的主要目的是幫助【每日讀經】群組對聖經每卷書有個快速簡單的認識。

快!快!快! 2018/10 《The Han's Family》

想用最快的時間適應新的生活、想最快把孩子送到學校、想飛快地記住所有的菜價、想計劃好一切、想讓一切都上軌道……。只是不是我想就會發生;不是你叫它快,它就會快;好像不是快、順利,就代表這是上帝的心意,上帝在開路。 孩子們的生活焦點:學英文 因為沒有過移民的想法,來美國讀書也是這一年的巨大轉換,所以孩子們英文等於從零開始。數學基本上沒什麼問題,兩人都覺得很簡單;體育反正就如同星爺電影食神的台詞就人家做什麼你也做什麼,不難;其他課程現階段好像也沒什麼在上,每天就是 14:45 下課,每週一天提早放學 13:35 就要接人,還不定時的有 minimum day 整週 12:35 就要接人,或什麼每月一次的老師 development,又提早放學。總之就是「孩子有個快樂童年」+ 「每個孩子們的快樂天堂」的概念。學區裡亞洲人太多,班上一定有孩子會講中文,所以不擔心沒朋友,我只擔心會不會英文停滯!連第一天上課就幫小波翻譯的同學,很來才知道她是金髮白人孩子,只是中文好到連我兒子都訝異! 青穎的學習重心:面對自己 大家都認為我太太是學霸,但當妳發現同學們很年輕,妳又是唯一一個不是用英文長大的孩子時(you learned English, they’re born with Engligh),那就是另一個壓力。Fuller Clinical Psychology Ph. D program 是全校最耗時的 Ph. D 課程,滿滿的 6 年,加上又要求有神學的訓練,在心理學和神學中同時學習,很豐富,但也很爭扎。重新拾起課本,使用妳僅有的眼力看書(Kindle 此時就是好朋友了),讀著一本 150 美金的教科書,寫著報告,此時不只是念書,還有孩子與家庭要照顧,那是一股無形的壓力,巨大的負擔。值得嗎?會太晚嗎?到底以後可以做什麼呢?不全有清楚的答案,走在似乎確定但不時懷疑的路上。傳道書 12:12b「著書多,沒有窮盡;讀書多,身體疲倦」真的好貼切啊! 敬歆的重點:Mr. Mom 我買了人生的第一瓶豆瓣醬 - 為了煮牛肉麵,為了均衡膳食只好弄 zucchini,我投入在全家的三餐。然後才發現煮飯真的好累啊!而且三餐不等人,按時報到,追著你跑。原來這就是過去九年我太太的生活!送小孩上學後回家,沒幹麻後接孩子,邊協助孩子完成作業、還要煩惱晚餐來不來得及弄,肉退冰了沒...

《審判:神判》撒迦利亞書第 1-6 章靈修心得

因為同時也在讀啟示錄,很難不把這兩卷書連在一起。因為有很多畫面是相似的。直接的聯想是「審判」,啟示錄和撒迦利亞書都是直接表明了「審判」的概念,當然讀撒迦利亞書,若是對舊約的幾個重大事件不熟悉(例:摩西、約書亞、大衛、南北國亡、以色列人中的南國猶大人多數被擄到巴比倫……),在關聯上就比較難。也有完全不明白的,就像是第一章的那 3 匹馬和第六章的那 4 匹馬,有沒有什麼關係? 但~還是可以有一種受苦者看到未來的審判觀點。 當然,以色列人可以說是自找的(就像我們大部份的狀態也是自找的),可以審判中包含了神的恢復 (1:16)、神的公平 (1:15)、神給被逼壓者的盼望 (1:14)、神再次賜恩 (2:10-12)、因神而歡樂的聲音、要守神命令的吩咐 (3:7) 、普世性的判斷 (4:10)、對道德或行為上的判斷 (5:3-4)……等。 讀到第6章,我重新思想「審判」是什麼呢? 從小的教育法於警察、法官等執法人員,就是一種恐懼,連帶面對「審判」這個想法時,不管是經驗上的害怕、想像中的畫面、甚至是個人的經驗,都只是想要逃避這一切。比較不是神學上因為我有罪,所以無法面對神,更多的是知道自己幹過不少壞事,好像台灣的選舉或是網路上的惡意攻奸,「審判」更多代表的事被「起底」,而沒有人是沒有過去的,就算是沒有過去,也不可能沒有弱點。身為台灣人,輔以近年來網路資訊的盛行,「審判」在潛意識中早己變成「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權利者的遊戲」、「幕後黑手」、「掌權者的工具」……等。什麼是公平?留在字典裡或是埋在墳墓裡吧! 然後,重新思想「審判」在撒迦利亞書所描繪的樣子,可以重新幫助我思想上帝的審判,也跳腳我自己的負面想像,甚至是自我感覺良好的幻想。全面的、完整的、公平公正的、一定會有且應該要有、精準測量的、審判者是有具體形象的,這些概念在讀撒迦利亞書時會浮現。公平公正的是我今天反省的重點,它代表的你所做的壞、惡、不好,都會被找出來;同時也意謂你所受的委曲、錯待、惡搞……等,也會合理被申張。對於一個基督徒而言,這是極具吸引力的,因你將得到你人生中所盼望的申寃和公平,那口氣終於可以咽下去了,而一切的不公平與不公義也得以翻轉,同時,若是真得相信耶穌基督的救恩,真得過著行事為人與得救的恩相稱的生活,罪也得以赦免。「審判」本身不就該是件值得期待的事嗎?

愛不只是感覺《靈修心得》

約翰二書 4-9 我非常喜樂,因為我見你的兒女遵照我們從父那裏所接受的命令,按着真理而行。夫人啊,現在我請求你,我們大家要彼此相愛;我寫給你的,不是一條新命令,而是我們從起初就有的。我們按他的命令而行,這就是愛了。你們要行在其中,這就是這條命令,正如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 後現代主義已經讓我們相信愛只是一種感覺、情感、情緒。但使徒約翰不斷在他的書信裡,強調愛與真理的併行,現代基督徒強調的是上帝如何愛我,但是老約翰強調的你如何愛上帝;台灣教這幾年著重在「上帝如何使我變得不同」,但在約翰書信裡,當然十字架上基督的救贖是核心,但在人的角色上,我個人看到約翰更強調的是「我如何因著神的拯救而變得不同」,前者比較只一種不努力卻什麼都要的心態,後者更多是因福音的認識,在真理中的決定與改變。 註:約翰二書 1 節與 5 節的 「夫人」,怎麼讀還是把 「夫人」讀成 「教會」比較有感。

一切都出乎意料之外 2018/09 《The Han's Family》

We took the road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一切都出乎意料之外 一步一步  關關過 台北時間 8/17 滿滿地 8 大箱 4 小箱及 4 背包,我們就這麼地離開台北。在韓國短暫轉機後,美國時間 8/18 我們抵達了 LAX 機場。美國政府只允許我們可以在青穎開學的前一個月抵達,而小孩子們已經開學了。所以原先的計劃如下: 銀行開戶 → 找房子 → 幫小孩子入學 → 考駕照 → 太太上學 → 生活起居適應 → 一切上軌道 看起來多麼地有規劃及可達成— 並非如此!現實世界是如此充滿著挑戰與變化,我們以前在芝加哥當留學生的經驗也遇到許多新的文化衝擊!這才是最好玩的地方。永活上帝的手也無所不在。 銀行開戶 : 以前教會會友的親弟弟居然在學校正對面的銀行工作,因著他的幫忙,我們在只有一支手機、沒有地址、除了護照外沒有任何身份證明文件的情況下閞好了戶頭。 找房子 : 房租貴是一回事,租不租得到是另一回事。大部份的公司不租給國際學生,且背景檢查與信用檢查則是必須。我們從 8/20 開始找,五天內 8/24 要可以入住!我們便白天開著車用 APP 找資訊,路上看到 for rent 就停下來打電話,就從學校所在的城巿 Pasadena 開始找,一路亂看至 San Gabriel, Temple City, Arcaida 一無所獲的 8/20 週一就這麼結束了。週二持續看房、打電話給仲介,意外地看到一間 3 房 2 衛,可惜費用實在太高,但它樓下有一間 2 房的正在整理中,原本還要 3 週才能好,我們離開後想了一想,再回去找管理人,最後他讓我們週五可以入住,而還沒有整理好的部份,就邊住邊讓工人弄。只是…家俱沒有,而且這裡租房不附冰箱 … 幫孩子入學(part 1) : 租好房,有地址,才好入學。想不到一上網查,需超多文件,還要預約。 身份證明 3 種以上:租約只能算一,要再去生 2 個出來(大驚)! 孩子的疫苗注射記錄:感謝主在台灣區公所已經辦好了英文文件。 英文成績單:誰會有這個東西,而且到底有什麼用?只有打電話回台灣求救。謝謝我母親回原校幫孩子申請,拍個照片當副本後,正本就...

省思:從《尼格爾的葉子》中個人與教會關係的隱喻

因為 Every Good Endeavor 這本書 ( 註1 ) (written by Tim Keller ),才有機會接觸到《魔戒》作者托爾金(J. R. R. Tolkien)的短篇小說與散文。托爾金是個天主教徒,像他這種文學家,字裡行間不是碰巧置入的贅字,而是時兒明示,時兒比喻的表達,在他的 Leaf by Nigle ( 註2 ) (尼格爾的葉子)中,似乎嗅出他對教會與個人的觀察。 文中的主角是尼格爾(採用聯經出版的《 托爾金奇幻小說集 》的翻譯),原文名是 Nigle,Niggle 的意思是: to spend too much effort on minor details ( Merriam-Webster dictionary ) to worry someone slightly, usually for a long time ( Cambridge dictionary ) 我們可以相像主角是個容易猶豫不決,花太多時間在無謂的事上的個性。他的鄰居叫派瑞許 Mr. Parish,這是主角真正的近鄰,而 Parish 我們通常翻成教區,即一個天主教堂所照顧的範圍(更正教徒比較沒有廣範地使用這個概念),Parish 在字典的意思是: a (1) : the ecclesiastical unit of area committed to one pastor (2) : the residents of such an area.; b British : a subdivision of a county often coinciding with an original ecclesiastical parish and constituting the unit of local government ( Merriam-Webster dictionary ) in some Christian denominations, an area cared for by one priest with its own church, or (in England) the smallest unit of local government. ( Cambridge dictionary ) 我的解讀便派瑞許...

【靈修心得】堅守正確的事,維持神的公義

今天(2018/3/28)的速讀聖經進度:申命記第 1 章、詩篇 81-82 篇、以賽亞書第 29 章、約翰參書。而抓到我的經文平均地分布在進度裡,分別是: 申 1:16-17 - 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是與同居的外人爭訟,都要按公義判斷。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上帝的。若有難斷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裏,我就判斷。(Deut 1:16-17) 賽 29:21 - 他們在爭訟的事上定無罪的為有罪,為城門口責備人的設下網羅,用虛無的事屈枉義人。(Isa 29:21) 詩 82:2-3 - 你們當為貧寒的人和孤兒伸冤;當為困苦和窮乏的人施行公義。當保護貧寒和窮乏的人,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Psalm 82:2-3) 約參11 - 親愛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屬乎上帝;行惡的未曾見過上帝(Psalm 82:2-3) 我的靈修心得重點便是:堅守正確的事,維持神的公義 台灣的教會界,近幾年非常強調祝福,塑造出基督徒永遠在神面前打悲情牌,又或讓基督徒成了自我中心貪得無厭的人。主日時就要去領受神的祝福,好像神未曾祝福你一樣;而祝福如同恩膏 (雖然我不喜歡這個字,但就借用一下) ,一定要親臨現場、親自被觸摸,因為離開此時此此人此景,一切就消失了,而祝福也不在了。 這讓基督徒成了最自私的代表,也讓基督信仰成了最空洞的自我安慰。

聖經速讀【利未記】指引

利未記算是很頭痛的,因為故事太少,只有 8-10 章和第 16 章,其他我們看到是一接著一個的儀式與規條。 給速讀者的簡單概念 要怎麼看利未記呢?它表滿上是滿滿的律法,我們直覺地會想「怎樣是潔淨?」及「為什麼這樣是犯罪?」,再拉遠一點看,利未記表達的觀念是: 神是聖潔的 。 然後,便會發現我們要用神所指示的方法來到祂面前,而不是我們自以為的想法,看完利未記會直接影響到我們對「敬拜」的想法,當然也包括對音樂敬拜的想法。既然要用祂的方法,便要注意罪的問題以及潔淨的概念,請一定要小心,不要把輕易地把「不潔淨」與「有罪」劃上等號,不要誤會了。所以利未記延申的教導是: 神與現今的世界是有隔開的,唯有不受罪污染的 人,才能進到祂面前 (引自《21世紀舊約導論》第87頁) 。這會幫助我們對耶穌的工作有更深的認識,對我們有永生的盼望、在審判時可以得救有十足的幫助的。 而「潔淨」是怎麼被定義的?學者有著不同的解釋。而禮儀潔淨的規範與作用,幫助人有意識地明白神是完全的聖潔,我們也應以此方式親近祂!這對現代基督徒是很關鍵的提醒,不然我們很容易拿著雞毛當令箭,憑著希伯來書4:16就坦然無懼地來到神面前,卻輕看了耶穌的赦罪,更對我們是如此地不配毫無概念! 在「犯罪」的事上,要注意獻祭的焦點主要是放在「非故意犯的罪」,只在贖愆祭涵蓋了故意犯的罪行。到後面讀到許多需要被處死的罪,別用現代人的想法單看怎麼這樣就要被處死,更需要看的是這些罪都涉及「刻意的犯罪行為」 (詳細請參考《21世紀舊約導覽》) ,如此參照,人會有一種「原來不是什麼罪透可以透過獻祭來贖的」!有很多的罪是一做人命不復返的。這會幫助現代與後現代基督徒更深地看見神對罪的態度與嚴肅,當你意圖明知故犯時,你會怯步,因你知道神的要求與後果,你也能體會如今你的無罪與清潔的良心,背後是多大的代價,絶無半點你的功勞,也不是思想的洗腦來產生的自我感覺良好,完全是神的工作! 就內容上,若是參考《21世紀舊約導論》85-86頁的架構,可以分成: 獻祭的律法 (1:1-7:38) 燔祭 素祭 平安祭 贖罪祭 贖愆祭 給祭司的指示 祭司的故事 (8:1-10:20) 祭司制度開始 限制 - 拿答和亞比戶事件 維護禮儀潔淨的律法 (11:1-16:34) 飲食的規定 生產的法規 皮膚病的分辨與...